关于认定新闻媒介以新闻形式收取费用宣传企业形象和产品问题的答复

2020年07月20日11:07:4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甘工商广字[1994]16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