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应该判给谁

2020年07月18日23:10:09

律师回答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应该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