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2]26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指导地方做好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2〕147号),我部将举办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3月22-23日(21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云南绿洲大酒店(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80号)。
三、培训人员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1名;各省(区、市)环境监测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1名;各省(区、市)选择辖区内3个县(每个县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1名)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2011年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介绍2012年各省考核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讲解考核数据填报、审核和现场核查的相关要求;
(四)各省交流考核工作组织、审核等经验和做法。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通知辖区内参会单位,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于3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传真至(010)84949070。
(三)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钱震:(010)66556972
董明丽:(010)66556811
传真:(010)66556807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石杰:(010)84943147
传真:(010)84949070
电子信箱: cnemct@cnemc.cn
云南绿洲大酒店
鲍经理:(0871)3189999,13888214991
附件: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回执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回执
注:请于3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传真至(010)84949070。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2]26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指导地方做好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2〕147号),我部将举办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3月22-23日(21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云南绿洲大酒店(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80号)。
三、培训人员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1名;各省(区、市)环境监测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1名;各省(区、市)选择辖区内3个县(每个县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1名)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2011年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介绍2012年各省考核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讲解考核数据填报、审核和现场核查的相关要求;
(四)各省交流考核工作组织、审核等经验和做法。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通知辖区内参会单位,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于3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传真至(010)84949070。
(三)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钱震:(010)66556972
董明丽:(010)66556811
传真:(010)66556807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石杰:(010)84943147
传真:(010)84949070
电子信箱: cnemct@cnemc.cn
云南绿洲大酒店
鲍经理:(0871)3189999,13888214991
附件: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回执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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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3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传真至(010)8494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