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函[2011]35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吉纤公司字[2011]10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6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吉林省、四川省、湖南省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我部原则同意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为促进该公司提高环保工作水平,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及运行管理工作;已停产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老厂区不再进行生产;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发布文号: 环函[2011]35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吉纤公司字[2011]10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6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吉林省、四川省、湖南省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我部原则同意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为促进该公司提高环保工作水平,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及运行管理工作;已停产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老厂区不再进行生产;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 省市 | 主要产品及规模 | 与母公司关系 | 备注 |
1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 | 年产30000吨短纤、12850吨长丝 | 母公司 | |
提升改造年产5万吨竹纤维项目 | 募投, 前期 | ||||
2 | 吉林艾卡粘胶纤维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 | 年产5000吨长丝 | 控股子公司 | |
3 | 吉林吉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 | 年产2000吨阻燃剂 | 控股子公司 | |
4 | 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藁城市 | 年产50000吨浆粕、12000吨短纤 | 控股子公司 | |
5 |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 | 年产50000吨本色竹浆(已停产) | 控股子公司 | |
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 | 募投, 前期 | ||||
6 | 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益阳市 | 年产棉浆粕30000吨、竹浆粕15000吨 | 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