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1]1327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部组织开展了对你公司上市环保核查。
核查中发现,你公司已投运的惠州公司“煅后焦工程”项目和“加氢尾油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经研究决定,现暂停对该公司的核查。你公司应立即进行整改,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1]1327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部组织开展了对你公司上市环保核查。
核查中发现,你公司已投运的惠州公司“煅后焦工程”项目和“加氢尾油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经研究决定,现暂停对该公司的核查。你公司应立即进行整改,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