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7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并对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的单位资质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资质批准有关事项(2011年第七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五家单位乙级资质(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五)武威市环境影响评估事务所
二、批准以下十家单位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调整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青岛理工大学
(七)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八)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九)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十)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三、批准以下两家单位资质中的机构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一):
(一)河北安亿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批准以下七家单位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辽宁科技大学
(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四)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六)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同意以下17家单位资质中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
(一)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二)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五)辽宁科技大学
(六)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八)建湖县蓝天环境科学研究所
(九)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阳谷景阳冈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十四)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五)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十六)重庆天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十七)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六、因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以下七家单位资质予以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后的资质变化情况详见附件二)。
(一)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二)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三)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五)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七)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请上述第一至六项中的单位于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质证书,其中第一、三项中的单位应在领取资质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手续;第二至五项中的单位应在领证时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上述第六项中的单位于3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质证书。各单位在原有评价范围之内,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的项目,超出此次重新核定后评价范围的,应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继续完成原项目的书面请示及项目清单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报我部备案,经我部核准后,方可继续完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第二至六项中的单位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缩印件同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领证地点: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北京安外北苑路28号迪蒙综合楼4层409室)
联系人:孙淑兰 刘金洁 闫如松
联系电话:(010)52931001 52931013
附件:1.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2.各单位重新核定的资质情况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
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附件二:
各单位重新核定的资质情况
发布文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7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并对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的单位资质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资质批准有关事项(2011年第七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五家单位乙级资质(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五)武威市环境影响评估事务所
二、批准以下十家单位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调整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青岛理工大学
(七)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八)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九)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十)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三、批准以下两家单位资质中的机构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一):
(一)河北安亿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批准以下七家单位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辽宁科技大学
(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四)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六)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同意以下17家单位资质中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
(一)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二)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五)辽宁科技大学
(六)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八)建湖县蓝天环境科学研究所
(九)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阳谷景阳冈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十四)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五)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十六)重庆天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十七)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六、因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以下七家单位资质予以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后的资质变化情况详见附件二)。
(一)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二)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三)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五)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七)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请上述第一至六项中的单位于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质证书,其中第一、三项中的单位应在领取资质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手续;第二至五项中的单位应在领证时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上述第六项中的单位于3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质证书。各单位在原有评价范围之内,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的项目,超出此次重新核定后评价范围的,应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继续完成原项目的书面请示及项目清单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报我部备案,经我部核准后,方可继续完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第二至六项中的单位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缩印件同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领证地点: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北京安外北苑路28号迪蒙综合楼4层409室)
联系人:孙淑兰 刘金洁 闫如松
联系电话:(010)52931001 52931013
附件:1.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2.各单位重新核定的资质情况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
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批准的评价范围 | 批准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 |||||
1 |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256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2 |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545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3 | 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485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4 |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2486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5 | 武威市环境影响评估事务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3719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6 | 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1208号 | 增加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7 | 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241号 | 增加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8 | 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1519号 | 增加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资质有效期两年) | ||
9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046号 | 增加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0 |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2301号 | 增加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1 | 青岛理工大学 |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5号 | 增加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2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542号 | 增加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3 |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2719号 | 增加冶金机电、社会区域、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4 | 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3101号 | 增加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5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 国环评证甲字第3301号 | 增加乙级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 | ||
16 | 河北安亿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254号 | / | 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17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甲字第1053号 | 甲级-核工业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18 | 辽宁科技大学 | 国环评证乙字第1533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19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 国环评证甲字第1609号 | 甲级-建材火电、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20 | 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967号 |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21 |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 国环评证乙字第1981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22 |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号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23 | 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536号 | 采掘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附件二:
各单位重新核定的资质情况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重新核定后资质变化情况 | 重新核定后的评价范围 | |
环境影响报书评价范围 |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 ||||
1 | 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018号 | 取消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和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1308号 | 取消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冶金机电;采掘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1409号 | 取消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建材火电;社会区域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1626号 | 取消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社会区域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5 | 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2512号 | 取消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6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705号 | 取消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冶金机电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7 |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国环评证甲字第3604号 | 取消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 甲级:建材火电;采掘;社会区域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