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

2020年08月08日15:32:59
发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发[2011]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尽快改善我省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面貌,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促进全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在公路、铁路两侧营造千里绿色长廊,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重要意义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省公路、铁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全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总里程达到1.4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800公里、国道3820公里、省道4356公里、铁路2724公里,形成“三纵四横五辐射”的交通网络格局。但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相对薄弱,目前仅有6108公里道路完成绿化,占总里程的40%,有63.8%的高速公路、49.1%的国道、60.2%的省道、61.3%的铁路两侧尚未绿化。有的路段绿化档次不高,景观效果不好,与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的要求不相适应。开展公路、铁路两侧绿化,不仅能改善道路沿线生态环境,而且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不断开创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为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在公路、铁路两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提高质量;调整结构,促进增收;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三、建设范围、目标和标准

(一)建设范围:我省境内已建成和2012年前将建成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道路沿线直观坡面25度以上坡耕地。

(二)建设标准: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林带宽度不超过5米,山区和高原沟壑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全部造林绿化,道路沿线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

林带建设要选用乡土、适生树种,树高不低于3米,胸径6公分以上;荒山造林要选用不低于1米的苗木,尽可能用常绿树种;坡耕地地埂的绿化苗木要选用树高3米以上、胸径6公分以上的常绿树种,坡耕地内栽植ⅰ级经济林成品苗。

(三)目标任务: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省12条高速公路、8条国道、28条省道及10条铁路进行绿化,总里程7494.3公里,使全省公路、铁路两侧全部实现绿化。2011年至2012年完成主体建设任务,其中2011年完成京昆高速、连霍高速、福银高速、青银高速、青兰高速陕西段的绿化建设任务,2013年进行补植完善。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按道路分,高速公路绿化里程2363.2公里,国道绿化里程1543.2公里,省道绿化里程2103.7公里,铁路绿化里程1484.2公里。

按年度分,2011年完成绿化里程4181.6公里,2012年完成绿化里程3312.7公里。

按地区分,西安市绿化里程12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3公里、铁路50公里;宝鸡市绿化里程291.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2.5公里、国道83.4公里、省道110.4公里、铁路15.5公里;咸阳市绿化里程522.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07.1公里、国道169公里、省道103.7公里、铁路42.9公里;铜川市绿化里程110.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3.9公里、国道26.9公里、省道30公里;渭南市绿化里程771.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15.1公里、国道133.8公里、省道208.6公里、铁路213.6公里;延安市绿化里程785.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13.9公里、国道171.3公里、省道292公里、铁路108.5公里;榆林市绿化里程1954.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93.9公里、国道361.6公里、省道370.3公里、铁路529公里;汉中市绿化里程829.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2.9公里、国道271.1公里、省道94.9公里、铁路160.3公里;安康市绿化里程1005.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40.7公里、国道193.1公里、省道381.5公里、铁路190.4公里;商洛市绿化里程1077.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66公里、国道133公里、省道512.3公里、铁路166公里;杨凌示范区绿化里程22.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2公里、铁路8公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工程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姚引良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小平、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西安铁路局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实施。各地要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道路沿线绿化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明确任务职责。建设千里绿色长廊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一是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尚未造林绿化的,要尽快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抓紧补植完善;新立项的公路、铁路项目,要把道路两侧林带建设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和验收。二是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外的林带建设,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征占用耕地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对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和坡耕地退耕还林,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内造林绿化所需资金,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筹措。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外林带建设所需资金,以市、县(市、区)投资为主,省上从水土流失补偿费等渠道筹措资金给予补助,其中林带建设每亩补助450元、宜林荒山每亩补助300元、退耕还林每亩补助600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规划设计、抓点示范、检查评比、表彰奖励等。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建设需要。

(四)强化监督管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规划由省林业厅负责制订,建设任务一次下达,分年度实施。各市组织所辖县(市、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落实到1∶10000地形图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实行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监管,建设精品工程。要选用高规格苗木绿化,确保一次成形、三年见效。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做好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各设区市每年年底前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省上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作为义务植树造林的主战场,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各地要认真落实谁造谁有的政策,及时颁发林权证,依法保障造林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顺利推进。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