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06:35:54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文号: 市城管发[2008]120号
各区执法局,市局各执法分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冬季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我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安排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2号)的相关规定,通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为实现我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房屋拆迁采取湿法作业率100%;
(二)各类施工区域1.8米以上的硬质围挡或围墙设置率100%;
(三)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处理率100%;清洗设备及操作人员配备率100%;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体和车轮无带泥驶出工地现象;
(五)建筑渣土车辆改装、装载、行驶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六)饮食烧烤行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和无烟环保烤炉。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区执法局(分局)负责对辖区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出入口硬化、车辆带泥上路、拆除房屋采取湿法作业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洒行为进行查处;对全市饮食烧烤行业未使用清洁能源和无烟环保烤炉行为开展整治工作。负责配合市建委、市市政管委会、市国土局、市市容园林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对辖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园林绿化工地的扬尘污染进行整治。
(二)市执法局督查二处负责做好对各区执法局(分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相关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市公安城管支队负责做好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相关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市建筑渣土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局指挥中心负责受理城管执法系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的电话投诉,对社会各界在整治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归纳,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回复。
四、阶段划分
(一)宣传动员阶段
11月1日以前,由市局宣传处牵头,执法督查二处配合,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广泛进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的相关宣传活动,同时,配合市环保局进行"冬季蓝天行动"集中宣传,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我局系统开展冬季蓝天行动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
从2008年11月份至2009年3月中旬,各区执法局,市局各执法分局,临潼、阎良、长安执法局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市局执法督查二处要每月收集各单位的整治工作小结,并经常性地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09年3月20日前,市执法局将结合四个半月的日常检查督导情况,对各单位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整治工作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好的单位,将向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推荐表彰;对于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各单位的相关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并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冬季蓝天行动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广泛发动辖区市民、驻地单位、沿街门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局系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顺利进行。
(三)注重协调,强化督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冬季蓝天行动涉及到诸多部门,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要主动加强与辖区环保、建设、市政、市容园林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