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01:25:44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府办发[2007]159号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深化环卫行业改革,加快环卫事业发展,今年以来,各区、管委会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试点,8月份起先后有6条道路实行了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迈出了环卫作业市场化的第一步。从3个多月的运作情况来看,道路清扫保洁的效果明显提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进一步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一流人居环境,现就全面推进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大市场开放力度,逐步将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全面推向市场,通过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备资质、实力较强、技术领先、管理一流的企业,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形成低成本、高质量的运作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实现新突破,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顺应环卫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全面推进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本着“先主干道、后次干道,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市区27条主要干道(详见附表)全部实行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
三、奖惩措施
为深入推动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奖惩措施。
1、对确定的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道路,纳入市政府目标进行考核,各区政府和管委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
2、将是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任务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数字化考核体系,在评奖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3、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拨”的办法对广陵、维扬两区实行市场化作业的道路给予奖励,该奖金和同年度环卫设施“以奖代拨”资金一并发放。
(1)对2007年底前完成招标的主要干道,市政府将按中标总经费的30%实行“以奖代拨”;对2008年6月前完成招标的主要干道,市政府将按中标总经费的25%实行“以奖代拨”;对2008年底前完成招标的主要干道,市政府将按中标总经费的15%实行“以奖代拨”。凡是没有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道路,今后不予以奖代拨。
(2)环卫设施“以奖代拨”与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当年环卫设施“以奖代拨”资金,在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的同时,将按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发。
(3)凡没有完成2008年度市政府下达的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任务的区,以后每年市政府在环卫、城管等方面不给予任何补贴。
4、2008年度,对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作业的次干道,可参照主干道考核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作业推向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环卫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运作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2、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区、管委会要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计划,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在全面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的同时,要切实做好环卫部门的稳定工作,一方面通过加强环卫职工教育,调动环卫职工参与竞争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引导广大环卫职工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到环卫市场化的改革实践中去;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做好现有职工的调整、分流工作。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环卫作业作为公益性项目,面向市场,走市场化道路,国家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规范程序,透明操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市场化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在认真核定任务量、工作范围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省环卫劳动定额,结合扬州实际,合理制定单位价格。要注重环卫作业市场的培植,积极引导实力强、信誉好、资质高的企业参与竞争。
4、强化督管,确保效果。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后,由中标企业从事清扫保洁作业,改变了各区环卫管干一体的格局,实现了管干分离,有利于管理能力的增强和作业质量的提高。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场化清扫保洁道路的督管,依据《市场化清扫保洁道路管理办法》、《市场化清扫保洁道路考核办法》和《市场化清扫保洁道路作业质量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化清扫保洁道路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2008年实行市场化作业主要干道一览表  
序号区别道路名称备注
1广陵区文昌中路解放桥至骑鹤桥
2汶河南路
3汶河北路
4南通东路
5南通西路
6泰州路
7盐阜东路
8盐阜西路
9荷花池路
10四望亭路四望亭至柳湖路
11维扬区文昌中路骑鹤桥至咏月桥
12文昌西路
13扬子江中路新华中学至维扬区政府
14扬子江北路
15友谊路新北门桥至漕河路口
16漕河路友谊路至五台山大桥
17高桥路
18维扬路四望亭路至文汇西路
19四望亭路柳湖路至扬子江路
20邗江区文昌西路咏月桥至润扬路
21邗江中路
22江阳中路润扬路至新城河路
23江阳西路
24望月路
25开发区扬子江中路新闻大楼至南绕城
26江阳中路开发区管理路段
27维扬路文汇西路至江阳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