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发改农经[2011]243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商洛市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商发改字〔2010〕151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
二、项目法人
山阳县林业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商洛市山阳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城关镇、十里乡、高坝镇、漫川镇、法官乡、色河铺镇、户家垣镇、银花镇、板岩镇、杨地镇、二峪河乡11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2000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林6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园14000亩;新建大中型宣传牌2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43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546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497万元。
六、建设期限
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3000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发布文号: 陕发改农经[2011]243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商洛市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商发改字〔2010〕151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
二、项目法人
山阳县林业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商洛市山阳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城关镇、十里乡、高坝镇、漫川镇、法官乡、色河铺镇、户家垣镇、银花镇、板岩镇、杨地镇、二峪河乡11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2000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林6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园14000亩;新建大中型宣传牌2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43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546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497万元。
六、建设期限
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3000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