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农业部/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农业部公告2011年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发布文号: 卫生部、农业部公告2011年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