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20:03: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文号: 苏水农[2010]35号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务)局: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抓好的重点民生工程,是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利益,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大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十一五”规划任务已全面完成,2011年至2012新一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任务已明确,为加快推动全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实施201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目标任务,2011年全省需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土方1.5亿立方米。当前,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10月13日全省农村水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住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对照新一轮规划尽早提出2011年度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以农村河道疏浚土方工程为重点,迅速掀起秋冬水利建设的高潮,力争春节前完成土方工程量的70%以上。
二、抓紧做好农村河道整体验收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省、市相关部门要在年底前完成“十一五”规划整体验收工作,目前全省还有35个县(市、区)未通过省、市整体验收,尤其苏北地区验收任务较重,各市要认真对照省委组织部、农工办,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河道疏浚工程省级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水农[2008]19号)精神,督促所辖县(市、区)加快“十一五”规划扫尾及省级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力度。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事权”的原则,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积极建立河道管护制度,增强长效管理意识、健全长效管理网络、落实长效管理经费、强化长效管理责任,本着“建管并重,一建就管”的要求,在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的同时,因地制宜的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效益长期发挥。近期省里将安排专项管护经费,对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较好的市县进行以奖代补。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督查工作。
各市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各县(市、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的督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检查施工质量,保证资金安全,督促工程进度。省里将于近期组织专门督查组对各市、县2011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督查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