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

2020年07月22日09:58:17
发布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厅
发布文号: 陕发改投资[2010]1796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发改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24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全省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乔木)任务15万亩,重点安排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和今年洪涝灾害严重(区)县,总投资3000万元。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扎扎实实地做好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营造林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要从水源地保护和抗洪救灾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好退耕还林工程投资计划,并将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备案。
附件: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任务(万亩)投资(万元)备注
合计荒山造林(乔木)
陕西省15.0 15.0 3000.0  
铜川市0.6 0.6 120.0  
耀州区0.6 0.6 120 
宝鸡市1.21.2240 
千阳县0.6 0.6120 
陇 县0.6 0.6120 
咸阳市1.2 1.2 240.0  
长武县0.6 0.6120 
永寿县0.6 0.6120 
渭南市0.6 0.6120 
华阴市0.6 0.6120 
汉中市2.42.4480.0 
南郑县0.60.6120 
宁强县0.60.6120 
镇巴县0.60.6120 
留坝县0.60.6120 
安康市3.6 3.6 720.0  
汉滨区0.6 0.6120 
紫阳县0.6 0.6120 
岚皋县0.6 0.6120 
平利县0.6 0.6120 
旬阳县0.6 0.6120 
白河县0.6 0.6120 
商洛市2.42.4480 
商州区0.6 0.6120 
丹凤县0.6 0.6120 
商南县0.6 0.6120 
山阳县0.6 0.6120 
榆林市33600 
榆阳区0.50.5100 
绥德县0.50.5100 
靖边县0.50.5100 
横山县0.50.5100 
定边县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