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1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减灾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加元(副省长)
副主任:吴桂英(省民政厅厅长)
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龙(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鲍洪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凌云(省经信委副主任)
褚子育(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益民(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俞志壮(省民政厅副厅长)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功逸(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以淼(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吴雪桦(省建设厅副厅长)
郑黎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虞洁夫(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建跃(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杨幼平(省林业厅副厅长)
徐焕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顾建新(省外办副主任)
铁国强(省广电局副局长)
吴更安(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杰(省统计局副局长)
童加朝(省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徐富泉(省人防办副主任)
王飞(省应急办副主任)
周方根(省测绘局副局长)
邓季达(浙江保监局副局长)
周荣祥(浙江海事局副局长)
宋新初(省地震局副局长)
苗长明(省气象局副局长)
陈武永(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诸鼎(杭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魏志军(省军区副参谋长)
王战军(省武警总队副参谋长)
虞龙宝(省科协副主席)
高翔(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省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俞志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1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减灾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加元(副省长)
副主任:吴桂英(省民政厅厅长)
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龙(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鲍洪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凌云(省经信委副主任)
褚子育(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益民(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俞志壮(省民政厅副厅长)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功逸(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以淼(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吴雪桦(省建设厅副厅长)
郑黎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虞洁夫(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建跃(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杨幼平(省林业厅副厅长)
徐焕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顾建新(省外办副主任)
铁国强(省广电局副局长)
吴更安(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杰(省统计局副局长)
童加朝(省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徐富泉(省人防办副主任)
王飞(省应急办副主任)
周方根(省测绘局副局长)
邓季达(浙江保监局副局长)
周荣祥(浙江海事局副局长)
宋新初(省地震局副局长)
苗长明(省气象局副局长)
陈武永(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诸鼎(杭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魏志军(省军区副参谋长)
王战军(省武警总队副参谋长)
虞龙宝(省科协副主席)
高翔(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省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俞志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