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阿委办[2009]139号
发布文号: 阿委办[2009]139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特困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4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冬季,各县、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按照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冬春口粮、保卫生防疫和加强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应急储备的要求,扎实做好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的推进,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过冬保障能力得以增强。但应看到,今年以来我州多次遭受余震、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区部分群众特别是不能搬入永久性住房的城乡居民及异地搬迁的农户、因灾离乡的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御寒物资匮乏,安全温暖过冬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各县、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障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列上重要日程,及早安排落实,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县委、县人民政府是抓好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紧落实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继续按照“四保一储备”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扎实做好御寒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储备、发放,把保障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地震灾区没有一名群众因冬挨饿受冻。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切实解决城乡住房重建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核查,目前,我州还不能住进永久性住房的受灾群众有4683户,其中:城镇受灾群众2979户,农村受灾群众1704户;在活动板房中过冬的有896户,通过租住、寄住、投亲靠友等其它方式过冬的有3787户;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有3437户,因规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二次迁建的有1246户。各县、州直各部门要迅速行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房过冬”。 一要抓紧建立台账。各县要按照“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要求,逐户核实今冬不能住进永久性住房的城乡群众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以户为单位抓紧建立台账。对因规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二次迁建的城乡群众,要细化台账内容,明确安全温暖过冬的具体途径、措施、办法,做到不漏掉一户涉及安全过冬的受灾群众,不漏掉一项可以和应该帮助群众安全过冬的措施。 二要加快住房重建。各县要立足实际,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灾区城乡住房重建进度。重点要加大需二次迁建的城乡住房重建力度,千方百计解决重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能及早开工的及早开工、能提前竣工的提前竣工。要加强市政道路、供排水、垃圾处理及电力、供气、通信、广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入住率,让更多受灾群众在新房里过新年。 三要落实帮扶政策。各县要全面落实城乡住房重建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特别要用好灾区困难农户住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落实好特殊党费帮扶政策,准确核定帮扶对象,及时兑现帮扶资金,做到执行政策严格、规范、不走样。要按锁定对象组织特困户申请重建贷款,并商请金融机构尽快安排贷款,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对农房重建贷款基本发放到位。 四要开展对口帮建。各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口帮建活动。对需二次迁建的城乡住房中不能开工和无法完工的城乡贫困户,要确定干部具体联系,一对一地帮助他们解决建房中的具体困难,确保城乡特困户住房重建顺利推进。 (二)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生活保障问题 一要及时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对因地震灾害导致主要劳动力遇难和因地震灾害主要劳动力致残且无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在继续享受低保和五保的基础上,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3月止,省政府将按每户每月3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5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金。州县按50%的标准予以配套,其中,州级财政解决30%,各县和卧龙管理局自筹70%。各县、卧龙管理局要在全面清理、认真核定户数的基础上,抓紧建立特困户救助台账。坚持公示、公开制度,搞好配合对接工作,确保补助金及时顺利发放。 二要细化抗寒保暖措施。各县要按照防雨、防风、防寒、防潮、防冻、防火的要求,逐村逐房进行拉网式检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对仍然要在活动板房或自建过渡房过冬的城乡居民,要通过加盖油毡、稻草、秸秆等方式铺筑屋顶,内衬彩条 布、帆布等防雨材料,达到防雨保暖的要求;增加内墙衬贴,加钉或粘贴胶板、纤维板和塑料布等,达到密闭防风的要求;在保证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电热毯、取暖器等进行取暖。同时,各县要在11月底前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活动板房进行检修,保证满足过冬需要。 三要加强抗寒保暖物资储备。各县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抓紧采购一批烤火炉、电热毯、热水袋等御寒物资,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和伤残人员温暖过冬需要。要立足抵御极端严寒天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特别是高寒山区和部分偏远的重灾乡镇,要提前做好粮食、衣被、燃料等救灾御寒物资及其它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到位,确保即使出现极端天气、交通通信中断状况也能就地组织自救,从容有效应对。 四要进一步规范物资发放。各县要统筹用好过冬保暖物资,按照高寒地区和边远山区首先安排、不留死角,其他地区全面覆盖的原则,确保在11月底前将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严格按照过冬物资申领程序和发放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快棉被、棉衣等过冬御寒物资的发放。要切实把地震遇难者家庭、重伤重残家庭、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特困家庭作为工作重点,给予特殊关照,解决他们过冬中的实际困难。 五要积极探索帮扶长效机制。州直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点对点”帮村联户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特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其生产生活水平。同时,各重灾县要积极筹集专项帮扶的财政性资金,稳定增加帮扶资金,用以帮扶灾区特困户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保障灾区特困户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解决灾区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问题 在用好、用活、用足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创新思路、增添措施,千方百计解决灾区失地农民“无地可种、无业可就、无钱可用”的问题。 一要切实抓好耕地调剂工作。各县要继续抓好耕地调剂工作,尽快让失地农民分到土地。特别是汶川县要积极增添措施,于今年11月底前落实好草坡乡、银杏乡因避险拆迁需二次迁建农户的宅基地,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国土资源局。各县要积极引导调出土地的群众,使用好耕地调地补助资金,选准产业项目,努力增加收入。 二要切实抓好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目前,我州2009年度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已下达,各县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同时,要积极引导、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土地复垦整理、恢复农业基础设施、修复乡村道路、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治理地质灾害等重建项目建设,让受灾群众在重建中得到更多实惠。 三要切实抓好失地家庭就业工作。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阿坝州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对失地农民家庭中的剩余劳动力,劳动、就业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协调提供就业机会,优先安排提供就业职能培训,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目前,我州2009年第二批就业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已经下拨各县,各县要采取措施,抓紧落实,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切实解决灾区特困群众的其他困难 一要解决特困户脱贫难问题。由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紧制定我州灾区扶贫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方案。各县要立足实际,加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编制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研究特殊政策措施,组织引导灾区特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就业创业来解决建房负债和生活来源问题。 二要解决特困户学生“读书难”问题。在认真落实现有“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将我州寄宿制特困学生的生活补助由原来的120元/生.月,提高到150元/生.月。州属学校寄宿制特困学生生活补助差额部分,由州财政统筹解决。县属学校寄宿制特困学生生活补助差额部分,由各县统筹解决。 三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今冬明春防病工作,切实巩固卫生防疫成果。要做好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区困难群众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四要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县可结合实际,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向灾区捐赠御寒衣被和电热毯等物品,捐赠物品要重点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和“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需要。元旦、春节期间,各县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走访看望灾区城乡困难群众,做好地震灾区“三孤”人员过节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认真自查自纠。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采取自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对保障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特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普遍检查,作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地开展督查工作。各县、州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务于11月底前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督查制度,特别要建立健全城乡住房二次迁建进度半月通报制度(此项工作从11月15日启动,以前各县向州城乡重建办上报的农房重建进度报告变更为城乡住房二次建设进度报告,细化到以乡为单位,州城乡重建办负责汇总,“中国阿坝州”网站、阿坝日报每半月公示一次直至该项工作结束;城镇住房重建情况继续按原上报方式上报、公示。)、安全温暖过冬措施落实情况每10天报告、通报制度。各县应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统计汇总。各县工作落实情况将在“中国阿坝州”网站、阿坝日报、阿坝州电视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督查。今年11月底前,州委、州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极重灾县、极重灾乡镇和高寒山区安全温暖过冬保障以及特困户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县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