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防范大暴雨气象灾害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06:04:24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气象局最新气象资料分析,6月1日—2日,受江南暖湿气流与北方冷空气共同影响,我省自西向东将有一次较明显降雨过程发生,其中咸宁、黄石、鄂州以及黄冈南部一带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武汉、恩施、宜昌、荆州、黄冈北部等地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鄂西北、江汉平原北部以及鄂东北北部以小到中雨为主。过程总雨量鄂东南80—120毫米,局部可达200毫米左右,其他地区10—30毫米,局部50毫米左右,强降雨主要可能时段在1日夜间至2日白天。此次降雨范围广、强度大,容易引发自然灾害。对此,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意见,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可能受暴雨影响较重的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将暴雨预警信息通知到每一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农村住房进行排查,抓紧组织仍在危房居住的群众转移。

二、各地要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组织做好抢阵雨间隙或晴天抢收小麦,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加强田间清沟排渍,做到雨停土爽,雨住田干,确保天气转好机械能够及时下田作业。对已收割的小麦,要及时摊凉、脱水,以防霉变。天晴立即整晒,确保小麦品质。要采取领导包乡镇、包村组、包农户的方式,千方百计抓好小麦抢收,保证丰产丰收。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以及全省各级粮食收储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提供便民措施,认真做好收购的各项服务工作。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不法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三、加强对堤防、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对可能引发灾害的病险水库,要落实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城市等人口密集区的防洪排涝工作,特别要做好城市主干道、立交桥等重点部位的排水除涝。对有可能积水影响交通等信息,要及时预警,避免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四、切实防范大暴雨引发的次生灾害,特别是做好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滑坡区的监测、预警,及时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对业已存在的山体滑坡险情,要在暴雨到来之前采取坚决措施,转移涉险群众。

五、工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要严防洪水淹井或透水等事故。如有险情,要立即落实停产和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的预案。

六、铁路、民航、公路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

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播发新闻,并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好应急避险。
请各重点地区将应对这次大暴雨天气的工作措施,于6月1日中午12时前报省政府应急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