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扫雪铲冰和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6:32:47
发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电[2008]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从今日凌晨开始,我市普遍降雪,市气象台于9时30分发布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最低气温将降至-9--11℃。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做好防寒防冻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冬季扫雪铲冰管理规定的通知》(淄政办发〔2005〕79号),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立即组织开展扫雪铲冰工作。今天下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急动员起来,迅速启动扫雪铲冰工作。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扫雪铲冰的组织领导,市、区县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扫雪铲冰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机关、驻军、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负责各自责任地段的扫雪铲冰工作。要随降随扫,切实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要及时做好道路铲冰的准备工作,针对22日全市道路可能大范围结冰的情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备好铲车、铁锹、融雪剂等物资,积极组织进行铲冰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市政环卫、交通部门要抓紧组织专业队伍进行路面积雪清除,最大限度地防止路面结冰;公安交警部门要增加警力,搞好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气象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搞好天气预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车辆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
三、要严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雪铲冰工作,并加大督查力度。由市市政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对扫雪铲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未按照规定完成责任地段扫雪铲冰工作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要认真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防寒防冻,尤其是要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要落实好防雪防寒防冻措施。供电部门要做好系统监控和线路维护等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各供热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热力生产和供热管线维护,确保居民供暖不出问题。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