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23:13:11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8]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四日
山西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2%,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加之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强烈,造成我省地质灾害种类多、危害大。特别是近年来黄土地区和公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以及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山体滑移、滑坡、水源枯竭等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2007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7年全省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26起,其中:滑坡6起、崩塌8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8起、地裂缝2起。因地质灾害造成27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22.1万元。
2007年我省继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台合作,全年在山西电视台发布了10次三级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预报范围内大多发生了地质灾害,防灾效果明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得到了加强,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2007年成功预警地质灾害9起,避让搬迁人员764人,避免人员伤亡18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70多万元,防灾工作成效显著。
二、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及趋势分析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预测,做出我省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2008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08年我省春、秋季降水量偏少,夏季降水量北部偏少、南部偏多。
1.春季(3―5月)
全省降水量36.5~96.1毫米,除晋西北、吕梁市和临汾市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多外,其余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少1-2成。
2.夏季(6-8月)
6月:全省降水量45~79.3毫米。除北部的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多1-2成外,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2成。
7月:全省降水量75.0~140.0毫米。除中部的部分地区偏多1-2成外,其余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少1-2成。
8月:全省降水量77.9~150毫米,除北部部分地区较常年略偏少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多1-2成。
夏季第一场汛雨:大同市、朔州市、吕梁市、晋中市出现在7月中下旬;忻州市、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出现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临汾市、运城市出现在6月上中旬。
3.秋季(9-11月)
9―11月:全省降水量70~135毫米,除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的部分地区较常年略偏多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少。
(二)重点防范期
我省多雨时段主要集中在6、7、8、9月份,多数地区降雨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丘陵山区(特别是黄土丘陵山区)及矿区极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发生。6月至9月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应予以高度重视。
(三)全省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趋势预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特点和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结合全省降水量预测情况综合分析,以下地区为2008年可能因降水诱发地质灾害的易发区。
1.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晋西等黄土分布区;恒山、五台山变质岩山区;太原西山、古交地区;太行山、吕梁山、中条山山麓地带等。
2.矿区为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多发区。我省是矿业大省,采空塌陷每年都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008年,随着煤、铁等矿产资源价格大幅上涨,开采量不断增加,全省地下采空范围与采矿废弃物的堆放量会进一步增大,因采矿诱发的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会相应增多。
大同、宁武、河东、西山、霍西、沁水六大煤田地区,分布与之类似的铝土矿区、中条山铜矿区、临汾铁矿区、繁峙金矿区以及各类建材矿区等都是矿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预防的重点。大同煤田地区应重点预防大同市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山阴县的矿区;宁武煤田应重点预防轩岗矿区、阳方口矿区、平朔矿区;河东煤田重点预防河曲、保德、柳林矿区;西山煤田重点预防万柏林区、古交市等地的矿区;霍西煤田重点预防汾西矿务局、霍州矿务局、孝义市、介休市等地的矿区;沁水煤田重点预防阳泉矿务局、潞安矿务局、晋城矿务局等地的矿区;中条山南麓的垣曲、平陆、芮城等地的矿区也是预防的重点。上述矿区除注意预防由于采矿引起的塌陷、裂缝、滑坡、崩塌等灾害外,还应注意预防煤矸石、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汛期可能发生的泥石流地质灾害,特别是在地形复杂、受采矿影响的山区,更应密切关注,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3.进一步做好重要交通干线的防灾工作。太旧路阳泉段重点防护人工边坡较陡的地段、经过采空区的地段;大运高速公路雁门关段、灵石霍州段等高陡边坡地段及大运路的灵石段、宁武、原平段主要预防边坡崩塌与滑坡;石太铁路平定、阳泉段及南同蒲铁路灵石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太焦铁路经过的太谷红崖、牛晶坪地段及武乡、沁县山间盆地边缘地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其他交通干线经过矿区的地段要注意防范采空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切实制订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要发放到位,防灾责任要落实到乡(镇)、单位,确定具体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威胁学校、居民点、厂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组织专家现场察看,对其稳定性做出评估,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
(二)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进行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应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在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排水、削坡、护坡、压脚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扎扎实实做好监测、预警预报、避让搬迁、应急抢险、勘查治理等工作。
(三)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根据《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程度。矿山企业要对本矿区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制订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进行有效的监测。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防治管理水平。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汛期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汛期要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前的前兆特征,出现险情,应当及时采取应急防治措施,或采取搬迁避让等避灾措施,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100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我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