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21:07:1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6]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了《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和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成果,现制定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由于2005年全市降雨量偏低,特别是没有发生连续暴雨的灾害性天气,全市仅发生三起地质灾害。4月19日,六合区大厂凤南商业街22号旁山坡发生小型滑坡;5月18日,江宁区铜井镇洪幕村发生地面塌陷;8月6日,受台风“麦莎”带来的降雨影响,下关区大庙南京大件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山坡发生小型滑坡,三起地质灾害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2、根据我市市域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且连续暴雨的可能性较大的特点和趋势;
3、根据我市经济活动频繁的实际情况;
4、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资料。
(二)200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依据上述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后预测:我市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类型和年降雨量分布极不均匀等多种自然因素和条件的叠加影响,以及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经济社会活动范围逐步扩大,工程建设逐渐增多等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的发生仍将不可避免。
2006年地质灾害仍将以黄土岗地和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产生的土质崩塌、滑坡为主,地面塌陷也会有少量发生。预测地质灾害仍将集中发生在今年5—9月份这个时间段,特别是7、8两月主汛期,受连续降雨的影响,仍有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

三、2006年全市重点防治区和隐患点
(一)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程度和对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旁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治的原则,经综合研究分析,全市共划分19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见南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览表)。各区县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特点,认真做好重点防治区的各项防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在今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今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42处(见南京市2006年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防治一览表)。各区县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作为今年重点防治对象,做好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到本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各区县政府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局;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管好。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区(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建设部门要抓好地质灾害导致危房的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抓好河道、水库等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部门重点抓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园林、旅游部门重点抓好风景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摸清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及时设置监测点,把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责任制,并做好日常监测、防灾、避险等各项工作。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发(2004)136号)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处置应急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四)积极推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浦口区顶山街道点将台山、栖霞区燕子矶中学、鼓楼区清凉山公园和国防园三处滑坡危险点治理任务已列入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目标,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目标任务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相关区政府和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对那些危险性、危害性大的灾害隐患点,所在地政府要统一组织实施,在汛前作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反压坡脚等工程,减轻隐患点的危险性,缓解灾害点的危害性,并预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报道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要点,公布地质灾害防治举报电话,为群众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条件,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参与热情,为全民防灾、抗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完善各项制度,落实防灾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汛期24小时有人值班,不脱岗、不漏岗。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交通工具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判断地质灾害危险点发展趋势,做好灾情预测预报工作,避免和减少发生因地质灾害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现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和灾情后,要按照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并做好跟踪监测、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