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2]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安监总政法〔2011〕17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见附件1)已根据近年来工作实践和安委办〔2012〕3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各有关单位推荐示范企业时,要将评价标准作为重要约束指标,严格把关,坚持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新。
二、推荐数量
省级安全监管局推荐辖区内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3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推荐辖区内煤矿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出具审核意见,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鉴定报告。另外,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须一并报送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总结。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总结及其电子版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胡兰雨、胡春梓、刘延虎,010-64463534(带传真)、64463770(带传真)、64463597
电子邮箱:xjw@chinasafety.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附件:
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
2.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8月21日
附件1: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
说明:
1.《评价标准》中评价指标分为3类指标,其中ⅰ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2个);ⅱ类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0个),满分300分;ⅲ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4个),满分24分。
2.评分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是否决项,不参与评分。
(2)每个ⅱ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但存在严重缺陷;
0分:该指标空白。
(3)每个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或6分。
3.考核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注明),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ⅱ类二级指标中出现0分指标,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ⅱ指标得分总和低于270分(含),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按ⅱ、ⅲ类指标得分总和依次排序,高分的优先申报。
附件2: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推荐单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制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2]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安监总政法〔2011〕17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见附件1)已根据近年来工作实践和安委办〔2012〕3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各有关单位推荐示范企业时,要将评价标准作为重要约束指标,严格把关,坚持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新。
二、推荐数量
省级安全监管局推荐辖区内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3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推荐辖区内煤矿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出具审核意见,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鉴定报告。另外,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须一并报送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总结。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总结及其电子版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胡兰雨、胡春梓、刘延虎,010-64463534(带传真)、64463770(带传真)、64463597
电子邮箱:xjw@chinasafety.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附件:
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
2.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8月21日
附件1: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
序号 | 指标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 | 备注 |
1 | ⅰ类 | 基本条件 | 1.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基本条件不打分。 |
2.获得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 | | ||||
3.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 | ||||
2 | ⅱ类 | 组织保障 | 1.设置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制定工作制度(办法)。 | | |
2.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费用计划,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 | | | |||
3.制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划目标、方法措施等。 | | | |||
4.定期公开发布企业安全诚信报告,接受工会组织、群众的监督。 | | | |||
3 | ⅱ类 | 安全理念 | 5.安全理念体系完整,安全理念、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安全目标等内容通俗易懂,切合企业实际,具有感召力。 | ||
6.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风险预控”等积极向上的安全价值观和先进理念。 | |||||
7.广泛传播安全理念,所有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理念的学习与宣贯,并能够理解、认同。 | |||||
4 | ⅱ类 | 安全制度 | 8.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 | ||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领导层、管理层、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
10.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治理及效果评估制度。 | |||||
1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制度和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制度。 | |||||
12.建立应急救援及处置程序。 | |||||
5 | ⅱ类 | 安全环境 | 13.生产环境、作业岗位符合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生产装备运行可靠,在同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 ||
14.危险源(点)和作业现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 |||||
15.车间墙壁、上班通道、班组活动场所等设置安全警示、温情提示等宣传用品。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安全文化阵地,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 |||||
16.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等媒介手段,采用演讲、展览、征文、书画、文艺汇演等形式,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安全理念和知识技能的宣传。 | |||||
17.有足用的安全生产书籍、音像资料和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的报纸、杂志,每年有不少于2篇在省(含)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成果、经验做法和理论研究方面的文章。 | |||||
6 | ⅱ类 | 安全行为 | 18.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
19.从业人员熟知、理解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正确执行。 | |||||
20.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技能,能够正确识别处理安全隐患和异常。 | |||||
21.从业人员知晓由于不安全行为所引发的危害与后果,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 |||||
22.建立考核从业人员行为的制度,实施有效监控和纠正的方法。 | |||||
23.为从业人员配备与作业环境和作业风险相匹配的安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能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自觉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 |||||
24.从业人员具有自觉安全态度,具有强烈的自我约束力,能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使他人受到伤害。 | |||||
25.主动关心团队安全绩效,对不安全问题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 | |||||
7 | ⅱ类 | 安全教育 | 26.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机制。 | ||
27.定期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知识、安全职责和安全技能。 | |||||
28.从业人员100%依法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岗位考核选拔上岗。 | |||||
29.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群众性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企业全员安全文化专题培训,有影响,有成效,有记录。 | |||||
30.建立企业内部培训教师队伍,或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服务关系,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或安全生产学习资料室。 | |||||
31.从业人员有安全文化手册或岗位安全常识手册,并理解掌握其中内容。 | |||||
32.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应急演练活动和风险(隐患或危险源)辨识活动。 | |||||
3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方案、有总结。 | |||||
8 | ⅱ类 | 安全诚信 | 3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都公开作出安全承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具体,承诺人签字。 | |||||
36.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 |||||
9 | ⅱ类 | 激励制度 | 37.制定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设置明确的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并把安全绩效考核纳入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 | ||
38.对违章行为、无伤害和轻微伤害事故,采取以改进缺陷、吸取经验、教育为主的处理方法。 | |||||
39.对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榜样典型。 | |||||
10 | ⅱ类 | 全员参与 | 40.从业人员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承诺、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安全投入等进行监督。 | ||
41.从业人员参与安全文化建设。 | |||||
42.建立安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鼓励员工参与安全事务,采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 |||||
43.建立安全观察和安全报告制度,对员工识别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 |||||
11 | ⅱ类 | 职业健康 | 44.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保障机制,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 ||
45.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 | |||||
46.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
47.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达到标准要求,维护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 |||||
12 | ⅱ类 | 持续改进 | 48.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从与安全相关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 | ||
49.建立安全文化建设考核机制,企业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绩效评估,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 |||||
50.加强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安全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成果。 | |||||
13 | ⅲ类 | 加分项 | 1.近3年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方面的表彰奖励。 | ||
2.通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 |||||
3.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
4.安全文化体系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行业特点,形成品牌,开展群众性的创新活动。 |
说明:
1.《评价标准》中评价指标分为3类指标,其中ⅰ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2个);ⅱ类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0个),满分300分;ⅲ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4个),满分24分。
2.评分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是否决项,不参与评分。
(2)每个ⅱ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但存在严重缺陷;
0分:该指标空白。
(3)每个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或6分。
3.考核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注明),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ⅱ类二级指标中出现0分指标,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ⅱ指标得分总和低于270分(含),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按ⅱ、ⅲ类指标得分总和依次排序,高分的优先申报。
附件2: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推荐单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制
申请单位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隶属关系 | 中央 省属 市级以下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电 子 信 箱 | | ||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 |||||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限1000字以内) | |||||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方法措施步骤、特点特色、成效、经验成果等;可另附材料,限4000字以内) | |||||
企业自评得分: | |||||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此栏中央企业填写)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部意见: 中央企业代表人(签名):(中央企业盖章) 年月日 | |||||
(此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填写)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 单位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