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9:44:24
发布部门: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考核计划的通知》(沈安监发[2011]8号)要求,定于2011年6-7月份对各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行政执法监督中期考核主要以书面汇报为主、实地考核为辅。

二、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

1.考核项目:依法对本系统的下一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考核表第3项)

考核内容:查看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文件)及检查工作记录 。

2.考核项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考核表第6项)

考核内容:查阅各种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查看是否规定处罚指标。

3.考核项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考核表第7项)

考核内容:查看案卷是否执行自由裁量标准。

4.考核项目:行政处罚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考核表第8项)

考核内容: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收据。

5. 考核项目:上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工作。(考核表第11项)

考核内容:查看统计月报表。

三、需上报的书面材料

1.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期考核工作总结;

2. 对下级的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3. 2011年1-6月份的执法文书(复印件);

4. 2011年1-6月份结案的行政执法档案(复印件)2卷(实际发生不足2卷的实报);

5. 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四、材料上报时间

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材料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处,逾期不报按放弃考核处理。

五、实地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审查书面材料的情况,于7月下旬抽查考核部分单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中期考核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成绩。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