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科技[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重大事故,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先进适用原则。以“十一五”科技成果为基础,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突出技术、工艺、装备的先进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重视其适用性、实用性和稳定性。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公开遴选的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产业化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推动安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和现实安全保障能力转化,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二、遴选范围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灾害监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体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管理软件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需的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一定效果的先进适用技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科研成果。
(二)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先进适用技术。
(三)列入国家、省部级技术推广目录的先进适用技术。
(四)通过国家、省部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鉴定、评价或取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先进适用技术。
四、遴选标准
以技术成果的先进性、适用性作为遴选标准的主要指标,从创新性、成熟度、产业化、技术标准、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作用、获奖与知识产权等方面,对申报的技术成果进行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对各项技术成果进行打分,按照分值择优遴选。
五、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并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初审推荐: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由企业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先进适用技术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遴选结果:将遴选出的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以此指导和促进安全生产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二)遴选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担。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寄送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直属单位可直接寄送)。相关表格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英喆、阎露璐
联系电话:010-84911171、849112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楼安全大厦1110室(邮编:100012)
电子邮箱:kyc@chinasafety.ac.cn
附件:
1.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2.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封面页及填写说明不提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填写说明
申报书是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遴选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所列标题如实填写。“一、基本情况,二、主要证明目录,三、主要内容,四、附件”每部分另起页填写,正文内容字体应不小于5号字,采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等材料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和“专业组别”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填写。
2.“科技成果所属行业(领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无效。
3.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该技术依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名称和编号。
4.“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印章,并填写单位相关联系信息。
5.“申报单位声明”: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其他组织或个人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等作出声明,对其负责,加盖印章。
6.“推荐部门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印章。
二、主要证明目录
1.技术评价证明:指该技术依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评估报告、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等。各计划项目、基金项目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
2.获奖情况:应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成果获得各级别科技奖励情况,并在附件中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成果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4.技术标准:指该技术转化为相关技术标准,应依次列出标准名称、类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号或备案号,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的封面页复印件。
5.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应列出检测机构名称、被检技术名称、证书编号等,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6.应用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应用单位印章,作为附件提交。
7.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主要内容
此项为遴选先进适用技术的主要依据,按栏目内提要逐一如实扼要说明,列出数据支持、计算依据及论证结果,每个要点需标明相关证明材料序号。
(一)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水平包括:
1.技术简介: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成果等。
2.成熟度:技术的可靠性、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自身纠错能力等(每个要点需标明证明材料序号)。
3.创新性:创新点(每个创新点需标明证明材料序号)、创新方式(自主、集成、组合)、创新程度等。
(二)产业化前景及对安全生产的贡献包括:
1.产业化前景:适用范围(地区、行业、流程或工艺等)、技术转化能力或实际应用的阶段(规模生产、示范应用、具备生产条件或实验室试验,需提供应用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2.本质安全贡献:陈述或列举实验数据,说明对生产流程中人、物、设备、工艺等危害因素的控制程度(消除、减缓、防护或隔离,需标明目录中支持该要点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序号)。
3.事故防范贡献:陈述或列举实验数据,说明该技术对于事故防范所起的作用(列出原理或数据计算依据):
(1)监测预警(如监控准确性、定位能力、预警报警反应能力等);
(2)隐患排查治理(如隐患识别准确率、隐患分级分类准确性、隐患治理方案有效性等);
(3)应急救援过程(如应急反应及时性、人员搜救准确性、抢险救援效率等);
(4)个人防护及其他(如防护技术或材料有效性等)。
四、附件目录
指“二、主要证明材料目录”中所列证明材料,按填写顺序列出名称清单及页码,按顺序装订。
五、其他
请各单位将《申报书》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电子邮箱:kyc@chinasafety.ac.cn)一式三份寄送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寄送)。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楼1110房间 邮编:100012
联系人:张英喆,阎露璐 电话:010-84911171 传真:010-84911299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填写): 专业组别(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填写):
二、主要证明目录
三、主要内容
技术应用证明
附件2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科技[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重大事故,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先进适用原则。以“十一五”科技成果为基础,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突出技术、工艺、装备的先进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重视其适用性、实用性和稳定性。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公开遴选的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产业化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推动安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和现实安全保障能力转化,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二、遴选范围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灾害监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体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管理软件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需的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一定效果的先进适用技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科研成果。
(二)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先进适用技术。
(三)列入国家、省部级技术推广目录的先进适用技术。
(四)通过国家、省部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鉴定、评价或取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先进适用技术。
四、遴选标准
以技术成果的先进性、适用性作为遴选标准的主要指标,从创新性、成熟度、产业化、技术标准、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作用、获奖与知识产权等方面,对申报的技术成果进行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对各项技术成果进行打分,按照分值择优遴选。
五、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并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初审推荐: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由企业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先进适用技术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遴选结果:将遴选出的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以此指导和促进安全生产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二)遴选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担。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寄送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直属单位可直接寄送)。相关表格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英喆、阎露璐
联系电话:010-84911171、849112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楼安全大厦1110室(邮编:100012)
电子邮箱:kyc@chinasafety.ac.cn
附件:
1.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2.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封面页及填写说明不提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填写说明
申报书是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遴选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所列标题如实填写。“一、基本情况,二、主要证明目录,三、主要内容,四、附件”每部分另起页填写,正文内容字体应不小于5号字,采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等材料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和“专业组别”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填写。
2.“科技成果所属行业(领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无效。
3.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该技术依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名称和编号。
4.“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印章,并填写单位相关联系信息。
5.“申报单位声明”: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其他组织或个人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等作出声明,对其负责,加盖印章。
6.“推荐部门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印章。
二、主要证明目录
1.技术评价证明:指该技术依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评估报告、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等。各计划项目、基金项目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
2.获奖情况:应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成果获得各级别科技奖励情况,并在附件中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成果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4.技术标准:指该技术转化为相关技术标准,应依次列出标准名称、类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号或备案号,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的封面页复印件。
5.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应列出检测机构名称、被检技术名称、证书编号等,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6.应用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应用单位印章,作为附件提交。
7.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主要内容
此项为遴选先进适用技术的主要依据,按栏目内提要逐一如实扼要说明,列出数据支持、计算依据及论证结果,每个要点需标明相关证明材料序号。
(一)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水平包括:
1.技术简介: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成果等。
2.成熟度:技术的可靠性、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自身纠错能力等(每个要点需标明证明材料序号)。
3.创新性:创新点(每个创新点需标明证明材料序号)、创新方式(自主、集成、组合)、创新程度等。
(二)产业化前景及对安全生产的贡献包括:
1.产业化前景:适用范围(地区、行业、流程或工艺等)、技术转化能力或实际应用的阶段(规模生产、示范应用、具备生产条件或实验室试验,需提供应用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2.本质安全贡献:陈述或列举实验数据,说明对生产流程中人、物、设备、工艺等危害因素的控制程度(消除、减缓、防护或隔离,需标明目录中支持该要点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序号)。
3.事故防范贡献:陈述或列举实验数据,说明该技术对于事故防范所起的作用(列出原理或数据计算依据):
(1)监测预警(如监控准确性、定位能力、预警报警反应能力等);
(2)隐患排查治理(如隐患识别准确率、隐患分级分类准确性、隐患治理方案有效性等);
(3)应急救援过程(如应急反应及时性、人员搜救准确性、抢险救援效率等);
(4)个人防护及其他(如防护技术或材料有效性等)。
四、附件目录
指“二、主要证明材料目录”中所列证明材料,按填写顺序列出名称清单及页码,按顺序装订。
五、其他
请各单位将《申报书》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电子邮箱:kyc@chinasafety.ac.cn)一式三份寄送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寄送)。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楼1110房间 邮编:100012
联系人:张英喆,阎露璐 电话:010-84911171 传真:010-84911299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填写): 专业组别(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填写):
技术名称 | |||
所属行业领域 | 煤矿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职业健康 应急救援 综合及其他 | ||
技术来源 | 国家计划 部委计划 省、市、自治区计划 基金资助 企业自行研发 国际合作 | ||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 | |||
项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完成单位 (印章)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申报单位 声明 | 本单位如实提供了申报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印章) 年月日 | ||
推荐单位 意见 | 单位(印章) 年月日 | ||
技术资料可否公布 | 可 否 |
二、主要证明目录
(一)技术评价证明 | ||||||||||
序号 | 被评价项目/技术名称 | 组织评价单位 | 评价形式 | 评价水平 | 评价时间 | |||||
1 | | | | | | |||||
2 | | | | | | |||||
(二)获奖情况 | ||||||||||
序号 | | 授奖部门 | 奖励名称 | 奖励等级 | 奖励时间 | |||||
1 | | | | | | |||||
2 | | | | | | |||||
(三)知识产权目录 | ||||||||||
序号 | 获得专利项目/技术名称 | 授权号 | 类别 | 国(区)别 | 授权时间 | |||||
1 | | | | | | |||||
2 | | | | | | |||||
(四)技术标准目录 | ||||||||||
序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单位类别 | 标准号/备案号 | 发布时间 | ||||||
1 | | | | | ||||||
2 | | | | | ||||||
(五)检测报告目录 | ||||||||||
序号 | 被检测技术名称 | 检测机构 | 证书编号 | 检测时间 | ||||||
1 | | | | | ||||||
2 | | | | | ||||||
(六)应用证明目录 | ||||||||||
序号 | 应用技术名称 | 应用单位 | 应用时间 | |||||||
1 | | | | |||||||
2 | | | | |||||||
(七)其他证明材料 | ||||||||||
1 | | |||||||||
2 | |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水平(限1600字) |
1.技术简介: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等。 2.成熟度:技术的可靠性、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自身纠错能力等(每个要点需填写证明目录中对应证明材料的序号)。 3.创新性:创新点(每个创新点需提供证明目录中的对应证明材料序号)、创新方式(自主、集成、组合)、创新程度等。 |
(二)产业化前景及对安全生产的贡献(限1600字) |
1. 产业化前景:适用范围(地区、行业、流程或工艺等)、技术转化能力或实际应用的阶段(规模生产、示范应用、具备生产条件或实验室试验,需提供应用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2.本质安全贡献:陈述或列举实验数据,说明对生产流程中人、物、设备、工艺等危害因素的控制遏制程度(消除、减缓、防护或隔离,需填写证明目录中对应证明材料的序号)。 3.防范事故贡献:陈述或列举实验数据,说明该技术所起作用(列出原理或数据计算依据): (1)事故预防和监测(如监控准确性、定位能力、预警报警反应能力等); (2)隐患排查和治理(如隐患识别准确率、隐患分级分类准确性、隐患治理方案有效性等); (3)应急救援过程(如应急反应及时性、人员搜救准确性、抢险救援效率等); (4)个人防护及其他(如防护技术或材料的有效性等)。 |
技术应用证明
应用技术名称 | | |||
应用单位 | | |||
应用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应用起始时间 | | |||
应用情况 | (技术的具体应用情况以及取得的安全效益、社会(环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 |||
声 明 | 我单位保证提供的上述应用情况真实无误。如有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印章: 年月日 |
附件2
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 先进适用技术名称 | 申报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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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