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或销售伪劣的防护产品如何处罚

2020年07月07日04:57:10

律师回答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或销售伪劣的防护产品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三)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