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妇厅字[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新世纪实施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的成果和十年来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国务院新颁布的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新两纲)的全面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决定于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举办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12年3月6日至15日
二、展览地点国家博物馆
(天安门广场东侧)
三、主办单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四、展览目的
1、向社会广泛宣传在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施两纲十年来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
2、宣传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3、展示妇联组织围绕中心、发挥优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积极构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工作成果;
4、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推动新两纲的实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展览布局
展览总面积3530平方米,分别由国家综合展区、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区及港澳台展区三个部分组成。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展位面积约60平方米(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国家综合展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线,充分反映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十年来我国妇女事业长足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第二部分以儿童优先为主线,充分展示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十年来我国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成果;第三部分以妇联工作为主线,重点展示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妇联组织围绕实施两纲,服务大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区,着重反映十年来各省区市在实施两纲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果,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妇联特点和时代特征的重点工作。
--港澳台展区,展示三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及两岸三地妇女儿童交流成果。
六、组织领导
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成立展览工作筹委会,负责展览的总体组织协调。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策划编辑部、场地协调部、专场活动部、对外宣传部、后勤保障部六个部门。
七、展览经费
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负责筹集展览主要经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儿工委、妇联,港澳台地区负责本展位除场租以外的其它费用。
八、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展览规格高、规模大、时机好、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省区市妇联、妇儿工委办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把组织好、举办好展览作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实施新两纲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向全社会展示中国妇女儿童发展成就、推进妇女工作、宣传妇女作用的重要平台。要结合实际设立专门机构,抽调得力干部,明确专人负责和专人联系,精心组织实施好本省区市的展览筹备工作。港澳台展区的筹展工作由全国妇联有关部门协调落实。
2、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各省区市在展览内容上,要把握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围绕本地区推动落实两纲的主要成就,务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在展览设计上,需按照国家博物馆设计制作展览的具体要求,遵循相关规定,充分运用图表、实物、影像及声、光、电等形式,力求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图片精美,达到内容、形式和效果的完美结合。在设计风格上,要集庄重大气与多彩时尚于一体,体现温馨、感动、和谐的基调,力求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情感穿透力。
3、抓住契机,推进工作。各省区市妇联、妇儿工委办要把筹备展览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妇联组织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相结合,与推动新两纲的宣传实施相结合,借筹备展览的契机,认真总结十年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加大对妇女发展成果的宣传和保障儿童权益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事业提供更多支持。
请各省区市妇联、妇儿工委办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省区市展位主要内容及特点,并将筹展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筹委会办公室。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将于11月中旬召开各省区市展览筹备工作会议。
联系人: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奉朝晖 翟雁燕
电 话:010-6510319365103200
传 真:010-65103394
e-mail:blh618@163.com
附件:各省区市展览筹备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登记表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10月28日
附件:各省区市展览筹备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登记表
省(区、市)
发布文号: 妇厅字[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新世纪实施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的成果和十年来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国务院新颁布的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新两纲)的全面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决定于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举办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12年3月6日至15日
二、展览地点国家博物馆
(天安门广场东侧)
三、主办单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四、展览目的
1、向社会广泛宣传在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施两纲十年来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
2、宣传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3、展示妇联组织围绕中心、发挥优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积极构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工作成果;
4、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推动新两纲的实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展览布局
展览总面积3530平方米,分别由国家综合展区、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区及港澳台展区三个部分组成。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展位面积约60平方米(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国家综合展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线,充分反映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十年来我国妇女事业长足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第二部分以儿童优先为主线,充分展示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十年来我国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成果;第三部分以妇联工作为主线,重点展示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妇联组织围绕实施两纲,服务大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区,着重反映十年来各省区市在实施两纲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果,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妇联特点和时代特征的重点工作。
--港澳台展区,展示三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及两岸三地妇女儿童交流成果。
六、组织领导
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成立展览工作筹委会,负责展览的总体组织协调。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策划编辑部、场地协调部、专场活动部、对外宣传部、后勤保障部六个部门。
七、展览经费
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负责筹集展览主要经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儿工委、妇联,港澳台地区负责本展位除场租以外的其它费用。
八、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展览规格高、规模大、时机好、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省区市妇联、妇儿工委办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把组织好、举办好展览作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实施新两纲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向全社会展示中国妇女儿童发展成就、推进妇女工作、宣传妇女作用的重要平台。要结合实际设立专门机构,抽调得力干部,明确专人负责和专人联系,精心组织实施好本省区市的展览筹备工作。港澳台展区的筹展工作由全国妇联有关部门协调落实。
2、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各省区市在展览内容上,要把握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围绕本地区推动落实两纲的主要成就,务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在展览设计上,需按照国家博物馆设计制作展览的具体要求,遵循相关规定,充分运用图表、实物、影像及声、光、电等形式,力求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图片精美,达到内容、形式和效果的完美结合。在设计风格上,要集庄重大气与多彩时尚于一体,体现温馨、感动、和谐的基调,力求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情感穿透力。
3、抓住契机,推进工作。各省区市妇联、妇儿工委办要把筹备展览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妇联组织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相结合,与推动新两纲的宣传实施相结合,借筹备展览的契机,认真总结十年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加大对妇女发展成果的宣传和保障儿童权益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事业提供更多支持。
请各省区市妇联、妇儿工委办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省区市展位主要内容及特点,并将筹展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筹委会办公室。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将于11月中旬召开各省区市展览筹备工作会议。
联系人: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奉朝晖 翟雁燕
电 话:010-6510319365103200
传 真:010-65103394
e-mail:blh618@163.com
附件:各省区市展览筹备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登记表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10月28日
附件:各省区市展览筹备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登记表
省(区、市)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 机 | |
负责人 | ||||
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