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2:15:0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房产局、县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2009年国庆、中秋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和管理,维护住宅小区的安全和优美环境,做好节日期间物业服务及安全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房产局、县建设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区域安全和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各区房产局、县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应急报修值班电话,维修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到岗,做好报修接待和抢修工作,确保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及时的服务,同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三、各区房产局、县建设局要立即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下发相关通知、明确防范重点,迅速开展一次安全应对工作抽查。抽查工作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的方法,认真排查安全工作的漏洞和隐患,做好预防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确保服务标准到位,切实搞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对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开展全面清理打扫,要做好居民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及日常保洁服务工作。要确保道路平整,下水道通畅,无堵塞、无积水,确保环卫设施完善,无粪水外溢。尤其是要组织对一些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做到道路环境清洁、绿化整齐美观。
五、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维护,严格小区门卫值岗制度,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小区内的车辆管理,切实做好对偷盗事件的防范,力争确保节日期间良好的公共秩序。
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目前已进入秋季,天气干燥,极易发生火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这次节前检查,着重对所服务区域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节日期间加强住宅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市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严格进行管理,确保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
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作一次重点检查,重点排查“险、漏、堵、水、电”等敏感部位;要保证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齐全,对二次供水的水泵、水箱和零部件应全面认真检查,确保群众用水安全;按照规范进一步健全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关键设施设备处理应急预案,建立抢修人员通讯网络和意外事故处理规程,确保发生突发或异常事件时,能主动及时进行处理,将损失和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点。
八、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而造成责任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除在全市通报批评外,并取消相关荣誉称号。
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