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1:27:20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威政发[2006]6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一201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威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一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一2010年)》和《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组织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共投入康复经费558万元。在全市69个镇(办)卫生院建立了镇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康复指导员长年走村串户,为脑瘫、偏瘫、截瘫患者免费进行肢体康复训练指导。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260例;聋儿语言训练200名,为其配戴助听器93台,培训聋儿家长120名;为19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了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23名;对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了彩票公益金救助;为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62例,发放辅助用具716件;建立普及型假肢装配站1个,培训技师12人次,为144名肢体残疾人安装了假肢;提供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6350件。
(二)特殊教育持续发展。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和广泛开展资助残疾学生活动的通知》,广泛深入开展了“扶残助学献爱心”资金募集活动,全市共募集资金100多万元(市本级37万元),现已救助400多名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圆了上学梦。有计划地对特殊教育机构的专业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和巡回指导,提高师资水平。“十五”期间,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了2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特教学校已发展到4处,在校学生34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城镇达到100%,农村达到98%以上。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稳步发展。“十五”期间,全市实施了《威海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共安置残疾人1251人就业,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05万元。培训残疾人8113名,扶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使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99%。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3期,培训盲人保健、医疗按摩人员25名,占计划总数的100%。
(四)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五”期间,争取各级福彩公益金50万元,救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50户。将符合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三无”残疾人的救助和供养工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1941名特困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和定期定量救济,年平均保障金817元,保障了其基本生活需要。全市共建立残疾人从业扶贫基地9处,在帮助农村残疾人脱贫方面发挥了重要载体作用。自2004年起,开始实施“残疾人脱贫奔康工程”,全市连续扶贫6年,每年投入专项基金100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500户。
(五)残疾人维权工作得到保障。“十五”期间,市及各市区都开通了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电话;市及荣成市开播了电视聋人手语节目。市残联会同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威海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对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创建法律援助维权示范岗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2004年,市残联成立了组织维权部。“十五”期间,残疾人信访处结率达到100%,重复、越级信访率低于5%,未出现残疾人越级上访现象。举办了全市三级残联理事长和从事劳动就业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有110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2005年,全市符合条件的1960个村(居)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协会。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日益活跃。“十五”期间,投入10多万元,订阅《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杂志,定期登门免费赠送给企业、社区的残疾人。与企业联合举办“手语培训班”,促进职员与听力不便客户的沟通;充分利用“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培养和树立了一批残疾人典型人物,肢残人王其成荣获2005年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听力残疾人高晓波荣获全国再就业先进个人;组织制作了《威海康复苑》电视专题片和《扶残之路》画册;2002年,注册了威海市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和威海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社团组织。调整和完善了三个阵地:威海市残疾人艺术团文艺人才培训基地、威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威海市特殊艺术委员会。组织了两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一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
“十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尚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完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仍然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紧紧围绕带领残疾人共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依法维护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和环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断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发展及其他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一)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三)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3.5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四)帮助可以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
(五)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六)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七)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八)残疾人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性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不断发展;
(九)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
(十)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原则
发展残疾人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基本方针,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维护残疾人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残疾人实现全面发展。
(二)加快发展。围绕满足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和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要,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机构,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经济发达的地方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龙头带动作用,使残疾人的生活率先达到小康水平;欠发达的地方要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五)重心下移,稳固基层。建立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依托社区和镇(办)开展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六)发挥优势,勤奋自强。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四、“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1.任务指标。实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程,加强镇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和村级康复室标准化建设;实施转介服务达到100%;确保35000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000例;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200人;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100人。培训低视力患者家属100人,学龄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100人次;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5000人,智残儿童康复训练500人,组织肢体矫治手术50例,综合防治10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供应残疾人辅助器具15000件;装配普及型假肢和矫形器200例。进一步健全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建设。开展残疾预防和优生优育的宣传,减少残疾发生,在全省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2.主要措施:
(1)实施“威高光明行动”,免费救助贫困白内障手术复明。全市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每年达到1000例以上。加强对白内障复明机构的管理,提高手术质量;开展创建无白内障市活动。
(2)建立由医院眼科、眼镜店和残联康复机构相结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市及各市区至少定点1处医院眼科和1处眼镜店,开展低视力检查和助视器选配供应。开展好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
(3)加强聋儿康复工作。充分发挥市级聋儿语言训练中心的指导、示范作用,巩固完善基层聋儿康复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聋儿康复机构;做好聋儿教师的招聘、培训和聋儿语训教材的推广与使用,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质量;抓好聋儿家长培训工作。
(4)实施“光威助听行动”,救助全市贫困耳聋患者免费配戴助听器。
(5)在全市推行“综合性、社会化、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工作模式。建立以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病防治康复网络;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手段,巩固、提高康复效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识。
(6)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发挥镇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和村级康复室的作用,组织脑瘫、偏瘫、截瘫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器具;救助贫困肢残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7)实施“福彩助行行动”,救助全市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和赠送轮椅。
(8)开展智力残疾人康复工作。抓好智残儿童早期干预,以聋儿语训中心、幼儿园和特教学校等为依托,开展智残儿童康复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继续抓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防治碘缺乏病,减少智力残疾的发生。
(9)搞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建立有效的服务网络,开展需求调查、产品介绍、咨询和供应服务,对特困残疾人的辅助器具给予补助。
(10)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体系。推进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开展大病医疗救助。
(11)加强残疾预防和宣传教育。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止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残疾预防和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全民科学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教育
1.任务指标。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十五”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城镇登记求职的残疾人和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普遍接受职业培训或职业教育。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附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各类幼儿园要接收残疾幼儿随班接受学前教育。支持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
(3)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制度,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加大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办学结构和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上学并完成学业。对无就学条件的重残儿童少年,通过“一助一”等多种形式进行帮助与辅导,尽可能帮助其开通网络远程教学课程。
(4)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创造条件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把加强残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独立生活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放到重要位置。
(5)积极为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远程教育创造条件,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6)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健全扶残助学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政策。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落实扶助残疾大中专学生暂行办法,对贫困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给予资助。
(7)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发挥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探索残疾人培训-扶贫-就业一体化的培训模式;积极拓展中、重度弱智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8)加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1.任务指标。基本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效性的残疾人就业政策保障体系,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基本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城镇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000人次,依法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适当提高重残、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
2.主要措施:
(1)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力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级人事、劳动保障、税务、统计、工商、残联等部门,要在残疾人用工信息、个体从业、保障金征收、统计等工作中,相互支持,互通信息。
(3)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形成基本覆盖市、区、镇(办)的信息网络。
(4)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利用社会资源定点培训和购买培训成果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的提高,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机制,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扩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规模。
(5)加强对福利企业、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管理。继续贯彻落实福利企业政策,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办法,依法组织检查验收;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师资格鉴定和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范盲人按摩市场。
(6)促进和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依托街道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排残疾人就业。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家庭残疾人、大龄残疾人、中重度残疾人就业。
(7)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有效保障,逐步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低保”补助标准。凡符合农村“五保”条件并且符合入住条件的残疾人可以自愿申请进入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鼓励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8)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要研究制定倾斜政策,确保残疾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四)扶贫
1.任务指标。残疾人生活有较大提高,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基本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使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深入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优化残疾人扶贫长效工作机制。
(2)将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政府整体扶贫开发的大盘子,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助,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贫困户。
(3)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扶持能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或能带动残疾人脱贫的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积极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
(4)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从业扶贫开发基地建设,不断增加基地建设补助经费,辐射带动更多的残疾人从业脱贫。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5)实施“安居工程”,专项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落实有关政策,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需要。
(五)宣传
1.任务指标。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2.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和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规模效应,营造舆论氛围。
(3)总结、推广、宣传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使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4)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5)实施“电视手语工程”,县级以上电视台要全部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性刊物应开辟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专栏。
(6)将扶残助残纳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志愿者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
(六)文化
1.任务指标。充分发挥社会公共文化的资源优势,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和广泛的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提高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和水平;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文化艺术作品。
2.主要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市公共图书馆、盲童学校和市(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应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2)宣传、文化、出版部门要积极扶持和推广反映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图书、音像、报刊及影视作品,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3)社区、镇(办)、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要建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基地,丰富和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4)要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创作和各级残疾人艺术团的指导,开展残疾人艺术培训,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推动特殊艺术的发展。要逐步建立市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
(七)体育
1.任务指标。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大力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落实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培养、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
2.主要措施:
(1)各级残联和残疾人体育组织要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依托镇(办)文体活动站、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单位,组织各类残疾人参加健身、康复体育活动。
(2)办好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省和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重大体育赛事。
(3)依托现有的社会体育场馆等设施,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4)培养、选拔优秀年轻残疾人运动员,壮大后备力量;搞好残疾人运动员的注册、训练、组团、参赛及管理工作,建立残疾人体育人才库,为省和国家输送更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5)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有较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培养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体育裁判员和医学分级人员;逐步建立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医学分级人员等级制度。
(6)把残疾人运动员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制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上学、就业、保险、表彰奖励等有关政策,解除其后顾之忧。
(八)组织建设
1.任务指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
2.主要措施:
(1)加强镇(办)残联规范化建设,制定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健全组织,稳定队伍,明确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协会,镇(办)配备专职残协专职委员。
(3)加强协会工作,市级残联专门协会进行社团登记。
(4)加快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进度,镇级聘用残疾人专职干事,村级聘用残疾人联络员。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制定、落实培训计划,提高残疾人的参政议政能力。
(5)制定大型企业残联工作规则,明确其性质、职能、组织架构、经费来源、工作方式。
(6)加强残联干部培训工作,在系统内实行培训认证制度,建设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做好残联干部“双管”工作。
(7)组织好“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和“残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九)维权
1.任务指标。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使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主要措施:
(1)完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体系。推动修订《威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各市区和镇(办)梳理、修订扶助残疾人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要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2)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侵犯残疾人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3)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基层法院、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干部培训,制定和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
(十)无障碍建设
1.任务指标。实施“城市无障碍工程”,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道路、建筑物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部进行无障碍配套建设;既有道路、建筑物和公共服务设施要按照无障碍的要求逐步改造;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逐步配置无障碍设备;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形成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无障碍化的格局。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法制轨道。研究制定《威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残联配合有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实施监督。
(2)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要认真执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有关规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残联等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每年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公安、交通、铁路、教育、民航、旅游、妇联、老龄办、残联等部门和专家、残疾人代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无障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示范道路、示范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先进经验。
(十一)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任务指标。“十一五”期间,市级残联应按照不低于2000平方米、县级残联应按照不低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建设规模,已建成的要完善功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量化效益,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扩建)项目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2)各级政府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扩建)立项、建设、用地、城建配套费等方面,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3)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必须设置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弱智儿启智训练、服务、职业培训、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盲人按摩、文体活动等机构。
(4)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发挥示范作用。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规范、科学、市场化的管理、使用机制。
(5)有条件的地方在县级基础设施建设(扩建)完成后,可向乡镇、社区延伸。
(十二)信息化建设
1.任务指标。构建县级以上残联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和业务数据网上传输;开发全市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持证残疾人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综合业务数据库;加强各级残联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建立统计台账,推进残疾人事业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2.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全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领导班子、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设覆盖全市县级以上残疾人的工作网。
(3)严格执行中国残联关于公众信息网站的指标规范,提高网站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
(4)严格执行《统计法》,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统计工作规范化。
(十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事业投资格局。
各级财政要不断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级残联要拓宽募集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期间,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好残疾人事业的计划、财务、科技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