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杭残联[2006]27号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残联:
现将《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杭州市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 发展规划(2006一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杭州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 一五”发展纲要》和《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目标建议,制定本发展规划。一、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规定指标和任务圆满完成,扶贫帮困、劳动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超额完成任务
健全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康复服务“三大康复服务”网络,为提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242例,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1%;低视力康复721人,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4.4%;聋儿康复514人,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15.7%;精神病防治工作覆盖面达100%,建立33个工疗站,形成了杭州特有的工作模式;麻风病畸残康复完成矫治手术54例,发放辅助用具184件,康复训练121人,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3%;装配假肢328例,供应用品用具12111件,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9.7%;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939名,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18.8%;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73名,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5%;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706名,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12%;特需人群补典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展开。
(二) 构筑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就业扶贫取得显著成效
扶持贫困残疾人59740人,其中29840人脱贫,8000人实现小康。建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救助圈”。出台了15项扶助政策。探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将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低保残疾人家庭的个人承担部分纳入政府统筹,低保以外的残疾人的个人承担部分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予以补贴。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举办了692期培训班,培训残疾人16395人次,其中585名市区残疾人领取了劳动部门颁发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新安置9022名残疾人就业,其中分散就业3919人,民政福利企业集中安置2271人,个体就业1761人,异地安置1071人。每年举办残疾人人力资源交流会,有3840名残疾人通过参加交流会签订了就业意向书,其中576人办理了用工手续。大力发展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建立残疾人种养业基地124个,种养大户987家,扶持1600户残疾人家庭为小康家庭、3968名残疾人脱贫。
2004年至2006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纳入市政府农村工作。投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25.5万元,其中保障金列支380万元。实现“三年改建任务两年半完成”的工作目标。共改造14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
加大对残疾人义务教育和中、高等教育扶助力度。有1449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就学得到资助,发放助学金459.6万元。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宣传文体呈现新局面
完善残联组织工作网络体系。市残联和十三个区、县(市)残联、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先后换届或建立,实现了六个城区残联机构单列;六城区乡镇(街道)配备残联专职干事54名;全市396个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387个和小组8个,配齐了专、兼职委员;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室,上城、下城、西湖三区分别被中残联评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成立了杭州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和残疾人体育协会,完成了8个协会的社团登记。市残联设立专门协会工作值班室。配合政府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置换。
加大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约6586件次,处理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市长专线电话和领导转办的重要信件221件次,办结率为100%。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扩大盲人免费乘车线路,萧山、余杭区盲人纳入免费乘车证办理范围。2004年,市残联被中残联评为全国信访先进。
残疾人体育事业不断推进。成功举办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有13人在12个项目上破省残运会记录。运动会火种采集在省内残疾人运动会史上首开先河。积极组队参加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获金牌总数全省第一。在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获1金、8银。依托社会资源,建立了7个残疾人文体人才培育基地、1个残疾人体育人才培育基地。对9位曾经培养出全国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运动员教练授予“爱心教练”称号。坐式排球,盲人门球、轮椅篮球三支球队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单项锦标赛和残运会取得荣誉。桐庐县运动员郑雄鹰与队友一起夺得雅典残奥会女子坐式排球项目金牌,为我市赢得了首枚残奥会奖牌,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市残联2003、2004年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杭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
总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并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4.1万名以上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残疾人就业人数增至10000人以上,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的6.9%,其中,3000人以上实现分散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4800人。
至残疾人就业人数新增10000人以上,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据的6.9%,其中4200人以上实现分散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3000人以上。
――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杭州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扶持2万名以上残疾人实现脱贫,1万名以上残疾人奔小康,大力发展农村残疾人种养业。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中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建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使具有一定劳动者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都有机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切实把有关残疾人工作纳入成员单位职责范围,认真研究和解决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财政部门要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运用市场机制,依靠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自身建设。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会做残疾人工作、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至2008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实施重点工程,使6万名以上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1.5万例以上、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600名以上、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300名以上、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0名以上、装配假肢和矫形器400例以上、聋儿听力语言训练400名以上、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70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800名以上、3万以上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3万件。
――建立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措施,确保困难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康复训练与服务进社区”工程和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创先活动;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建立康复站,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队伍,配备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深入开展“光明行动”。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打造白内障无障碍市;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加强、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建设,巩固聋儿康复机构,加强规范管理。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出台《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继续扶持工疗站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各级、各类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建立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养护托管机构,为他们提供较为系统的终身康复服务。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展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
8、建立困难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资金,实行康复专项救助制度,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环境保护日”、“安全生产周”、“交通安全月”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
10、区、县(市)普遍建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辅助器具供应等服务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二)教育培训
任务指标:
至肢体残疾儿童少年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步接受教育,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或接近正常儿童少年水平。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至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建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使具有一定劳动者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都有机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
2、根据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合理布点,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以随班就读为主,加强特教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探索民办公助办学方式。
3、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加大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工作力度。
4、加强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5、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6、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开展个体就业残疾人创业培训,并以此为基础,拓展集中就业、分散就业等不同就业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
7、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每两年举办一次单项技能竞赛,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性的残疾人技能竞赛,推选优秀残疾人职业能手并给予表彰。
8、开展扫除残疾人文盲活动。
9、推广汉语双拼盲文,普及中国手语。
(三)劳动就业
任务指标:
――依法全面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稳定和巩固集中就业,加强和促进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维护残疾职工在就业单位中的合法权益;
――有效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
――基本建立规范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残疾人就业培训得到加强,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稳步发展盲人保健、医疗按摩。经过培训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00%实现就业。
主要措施:
1、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200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20号)精神,适应市场经济形势,采取特别扶助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2、加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员在就业单位中的合法权益。
3、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与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有关的工作。
4、加强和完善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的优惠政策。
5、加大农村残疾人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业,脱贫奔小康”路子。
6、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7、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残疾人失业登记、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区、县(市)残联劳服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资料共享。
8、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9、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培训制度,对10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
10、建立和完善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建设,加强管理,规范盲人按摩技能鉴定、盲人按摩职称评审和盲人按摩市场。
(四)扶贫解困和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进一步巩固“十五”扶贫成果,使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得到稳定解决;
――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探索制定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市、区、县(市)财政在扶贫资金使用上向残疾人扶贫倾斜。
2、设立残疾人专项扶持资金,提供发展援助和意外救助。
3、将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成年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救济、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4、继续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信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残疾人实行帮、包、带、扶。
5、确保就业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其参保率达到100%; 鼓励个体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
6、确保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
7、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五)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
――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新建的市级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县级图书馆要视条件可能逐步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
2、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3、每两年举办一次特殊学校运动会,每年举行一至两次残疾人单项体育竞赛,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省、全国残疾人各类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等国际体育比赛。增加残疾人体育活动项目,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总数逐年递增。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支持。
4、培养、选拔残疾人特殊文体人才。组织残疾人文艺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文艺调演。
5、巩固完善残疾人体育协会,加强市级残疾人文体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区、县(市)建立相对固定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六)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大力宣传、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氛围。
主要措施:
1、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公众人道主义观念。推出人道主义思想公益广告,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活动。
2、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社会。
3、在巩固已有的市级电视手语及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的同时,有条件的县(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积极开设电视手语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4、动员社会力量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在社会上组织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逐步在服务行业中普及聋人手语,让社会更大程度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
5、切实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加大对公建配套(如学校、银行、医院、商场、宾馆)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力度,巩固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成果。加大无障碍宣传,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免费为重度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家庭无障碍设施,改善其生活起居环境。
6、针对残疾人尤其是单身残疾人日益增多的社会发展趋势,要积极兴办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并在其它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中增加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照料的服务设施,以满足社会各类残疾人的需求。
(七)社区工作
任务指标:
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使残疾人在康复训练、就业、文化生活、法律咨询等各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主要措施:
1、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发展社区残疾人事业,按照“三转”(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政策、资金、设施等方面的帮助,规范社区残疾人工作。
2、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并积极发挥作用,参与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使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面向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优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八)法制建设
任务指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制定区、县(市)、乡镇(街道)扶助残疾人规定;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社会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
2、在制定、修订相关法规政策时,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3、贯彻实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市本级和区、县(市)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并给予特别扶助,为其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全市创建13个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示范岗,推动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
4、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5、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各地普法规划,利用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助残扶残意识。
6、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不超过1.5起/万户。
7、加强对各区、县(市)信访工作检查,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总结表彰,促进信访工作健康发展。
(九)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进一步加强区、县(市)、乡镇(街道)残联的组织和作风建设,巩固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残联干部普遍得到系统培训,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
1、根据中央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残联工作和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提供经费保障。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残联干部选拔、培养的力度,拓宽渠道,加大残联与其他系统干部的交流力度。
3、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从事残疾人工作。
4、开展残联干部系统培训,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残疾人工作者中进行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人道、廉洁”的职业道德教育。评选、表彰优秀残疾人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建立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制度,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
5、加强对残疾人思想政治和法制的教育,在残疾人中继续开展自强活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表彰残疾人自强模范。
6、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的规范化管理。
7、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作用。
8、加强社区残疾人协会专、兼职委员管理,社区(村)要建立残协组织。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化建设。扩大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网范围,实现全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网络的互联互通;
――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建设;
――加强与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联系,全面发挥政府子网站作用。
――不断完善残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局域网办公自动化建设。
主要措施:
1、加大培训与宣传力度,制定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
2、根据中残联和省残联的要求,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残疾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服务。
3、加强残联内部计算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探讨新时期残疾人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的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发布文号: 杭残联[2006]27号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残联:
现将《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杭州市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 发展规划(2006一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杭州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 一五”发展纲要》和《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目标建议,制定本发展规划。一、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规定指标和任务圆满完成,扶贫帮困、劳动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超额完成任务
健全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康复服务“三大康复服务”网络,为提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242例,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1%;低视力康复721人,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4.4%;聋儿康复514人,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15.7%;精神病防治工作覆盖面达100%,建立33个工疗站,形成了杭州特有的工作模式;麻风病畸残康复完成矫治手术54例,发放辅助用具184件,康复训练121人,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3%;装配假肢328例,供应用品用具12111件,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9.7%;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939名,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18.8%;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73名,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05%;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706名,完成“十五”任务数的112%;特需人群补典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展开。
(二) 构筑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就业扶贫取得显著成效
扶持贫困残疾人59740人,其中29840人脱贫,8000人实现小康。建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救助圈”。出台了15项扶助政策。探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将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低保残疾人家庭的个人承担部分纳入政府统筹,低保以外的残疾人的个人承担部分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予以补贴。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举办了692期培训班,培训残疾人16395人次,其中585名市区残疾人领取了劳动部门颁发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新安置9022名残疾人就业,其中分散就业3919人,民政福利企业集中安置2271人,个体就业1761人,异地安置1071人。每年举办残疾人人力资源交流会,有3840名残疾人通过参加交流会签订了就业意向书,其中576人办理了用工手续。大力发展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建立残疾人种养业基地124个,种养大户987家,扶持1600户残疾人家庭为小康家庭、3968名残疾人脱贫。
2004年至2006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纳入市政府农村工作。投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25.5万元,其中保障金列支380万元。实现“三年改建任务两年半完成”的工作目标。共改造14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
加大对残疾人义务教育和中、高等教育扶助力度。有1449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就学得到资助,发放助学金459.6万元。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宣传文体呈现新局面
完善残联组织工作网络体系。市残联和十三个区、县(市)残联、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先后换届或建立,实现了六个城区残联机构单列;六城区乡镇(街道)配备残联专职干事54名;全市396个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387个和小组8个,配齐了专、兼职委员;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室,上城、下城、西湖三区分别被中残联评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成立了杭州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和残疾人体育协会,完成了8个协会的社团登记。市残联设立专门协会工作值班室。配合政府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置换。
加大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约6586件次,处理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市长专线电话和领导转办的重要信件221件次,办结率为100%。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扩大盲人免费乘车线路,萧山、余杭区盲人纳入免费乘车证办理范围。2004年,市残联被中残联评为全国信访先进。
残疾人体育事业不断推进。成功举办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有13人在12个项目上破省残运会记录。运动会火种采集在省内残疾人运动会史上首开先河。积极组队参加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获金牌总数全省第一。在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获1金、8银。依托社会资源,建立了7个残疾人文体人才培育基地、1个残疾人体育人才培育基地。对9位曾经培养出全国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运动员教练授予“爱心教练”称号。坐式排球,盲人门球、轮椅篮球三支球队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单项锦标赛和残运会取得荣誉。桐庐县运动员郑雄鹰与队友一起夺得雅典残奥会女子坐式排球项目金牌,为我市赢得了首枚残奥会奖牌,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市残联2003、2004年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杭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
总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并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4.1万名以上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残疾人就业人数增至10000人以上,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的6.9%,其中,3000人以上实现分散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4800人。
至残疾人就业人数新增10000人以上,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据的6.9%,其中4200人以上实现分散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3000人以上。
――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杭州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扶持2万名以上残疾人实现脱贫,1万名以上残疾人奔小康,大力发展农村残疾人种养业。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中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建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使具有一定劳动者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都有机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切实把有关残疾人工作纳入成员单位职责范围,认真研究和解决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财政部门要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运用市场机制,依靠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自身建设。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会做残疾人工作、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至2008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实施重点工程,使6万名以上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1.5万例以上、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600名以上、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300名以上、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0名以上、装配假肢和矫形器400例以上、聋儿听力语言训练400名以上、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70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800名以上、3万以上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3万件。
――建立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措施,确保困难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康复训练与服务进社区”工程和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创先活动;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建立康复站,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队伍,配备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深入开展“光明行动”。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打造白内障无障碍市;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加强、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建设,巩固聋儿康复机构,加强规范管理。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出台《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继续扶持工疗站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各级、各类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建立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养护托管机构,为他们提供较为系统的终身康复服务。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展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
8、建立困难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资金,实行康复专项救助制度,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环境保护日”、“安全生产周”、“交通安全月”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
10、区、县(市)普遍建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辅助器具供应等服务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二)教育培训
任务指标:
至肢体残疾儿童少年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步接受教育,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或接近正常儿童少年水平。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至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建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使具有一定劳动者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都有机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
2、根据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合理布点,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以随班就读为主,加强特教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探索民办公助办学方式。
3、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加大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工作力度。
4、加强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5、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6、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开展个体就业残疾人创业培训,并以此为基础,拓展集中就业、分散就业等不同就业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
7、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每两年举办一次单项技能竞赛,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性的残疾人技能竞赛,推选优秀残疾人职业能手并给予表彰。
8、开展扫除残疾人文盲活动。
9、推广汉语双拼盲文,普及中国手语。
(三)劳动就业
任务指标:
――依法全面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稳定和巩固集中就业,加强和促进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维护残疾职工在就业单位中的合法权益;
――有效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
――基本建立规范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残疾人就业培训得到加强,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稳步发展盲人保健、医疗按摩。经过培训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00%实现就业。
主要措施:
1、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200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20号)精神,适应市场经济形势,采取特别扶助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2、加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员在就业单位中的合法权益。
3、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与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有关的工作。
4、加强和完善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的优惠政策。
5、加大农村残疾人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业,脱贫奔小康”路子。
6、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7、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残疾人失业登记、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区、县(市)残联劳服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资料共享。
8、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9、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培训制度,对10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
10、建立和完善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建设,加强管理,规范盲人按摩技能鉴定、盲人按摩职称评审和盲人按摩市场。
(四)扶贫解困和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进一步巩固“十五”扶贫成果,使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得到稳定解决;
――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探索制定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市、区、县(市)财政在扶贫资金使用上向残疾人扶贫倾斜。
2、设立残疾人专项扶持资金,提供发展援助和意外救助。
3、将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成年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救济、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4、继续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信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残疾人实行帮、包、带、扶。
5、确保就业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其参保率达到100%; 鼓励个体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
6、确保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
7、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五)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
――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新建的市级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县级图书馆要视条件可能逐步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
2、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3、每两年举办一次特殊学校运动会,每年举行一至两次残疾人单项体育竞赛,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省、全国残疾人各类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等国际体育比赛。增加残疾人体育活动项目,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总数逐年递增。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支持。
4、培养、选拔残疾人特殊文体人才。组织残疾人文艺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文艺调演。
5、巩固完善残疾人体育协会,加强市级残疾人文体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区、县(市)建立相对固定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六)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大力宣传、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氛围。
主要措施:
1、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公众人道主义观念。推出人道主义思想公益广告,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活动。
2、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社会。
3、在巩固已有的市级电视手语及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的同时,有条件的县(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积极开设电视手语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4、动员社会力量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在社会上组织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逐步在服务行业中普及聋人手语,让社会更大程度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
5、切实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加大对公建配套(如学校、银行、医院、商场、宾馆)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力度,巩固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成果。加大无障碍宣传,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免费为重度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家庭无障碍设施,改善其生活起居环境。
6、针对残疾人尤其是单身残疾人日益增多的社会发展趋势,要积极兴办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并在其它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中增加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照料的服务设施,以满足社会各类残疾人的需求。
(七)社区工作
任务指标:
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使残疾人在康复训练、就业、文化生活、法律咨询等各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主要措施:
1、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发展社区残疾人事业,按照“三转”(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政策、资金、设施等方面的帮助,规范社区残疾人工作。
2、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并积极发挥作用,参与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使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面向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优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八)法制建设
任务指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制定区、县(市)、乡镇(街道)扶助残疾人规定;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社会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
2、在制定、修订相关法规政策时,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3、贯彻实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市本级和区、县(市)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并给予特别扶助,为其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全市创建13个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示范岗,推动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
4、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5、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各地普法规划,利用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助残扶残意识。
6、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不超过1.5起/万户。
7、加强对各区、县(市)信访工作检查,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总结表彰,促进信访工作健康发展。
(九)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进一步加强区、县(市)、乡镇(街道)残联的组织和作风建设,巩固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残联干部普遍得到系统培训,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
1、根据中央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残联工作和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提供经费保障。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残联干部选拔、培养的力度,拓宽渠道,加大残联与其他系统干部的交流力度。
3、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从事残疾人工作。
4、开展残联干部系统培训,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残疾人工作者中进行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人道、廉洁”的职业道德教育。评选、表彰优秀残疾人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建立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制度,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
5、加强对残疾人思想政治和法制的教育,在残疾人中继续开展自强活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表彰残疾人自强模范。
6、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的规范化管理。
7、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作用。
8、加强社区残疾人协会专、兼职委员管理,社区(村)要建立残协组织。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化建设。扩大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网范围,实现全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网络的互联互通;
――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建设;
――加强与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联系,全面发挥政府子网站作用。
――不断完善残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局域网办公自动化建设。
主要措施:
1、加大培训与宣传力度,制定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
2、根据中残联和省残联的要求,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残疾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服务。
3、加强残联内部计算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探讨新时期残疾人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的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