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关于2011年旅游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0:16:42
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布文号: 旅监管函[201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委):

为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做好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同时加强情况信息、工作经验交流等,按照国家旅游局工作部署,现就2011年度旅游监管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旅游局按照2011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2011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和国家旅游局印发的《2011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要点》(旅监管发[2011]27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旅监管发[2011]30号)等部署,以工作成效、经验、不足与问题、改进提高的对策措施和明年的工作计划要点为重点,认真全面地进行本地区旅游监管工作总结,并按照此通知的有关要求将该总结抄送我司。

二、请各省级局按照国家旅游局《2011年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十大重点任务督察工作安排》(旅监管发[2011]55号)的要求,对年度内本地区遏制和扭转“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全面治理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市场治理整顿、查处假冒饭店和游船星级与景区等级等资质开展宣传招徕和经营等违规行为、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等法规政策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旅发[2010]88号)所进行的体制机制创新、优惠政策落实、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总结并向国家旅游局做书面专题报告。

三、请各省级局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和汇总的基础上,填写此通知所附情况表,经局领导审批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司,同时将其纸质版加盖本局印章后寄送或传真至我司。

四、此通知前三项材料报送我司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

五、此通知只通过传真和在《中国旅游网》发出。

联系单位: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质量监督处(质监所)

联系电话:010-65201341、65201321、65201304

传真:010-65201377、65201355

电子信箱:skyhit66@126.com、lqdou@cnta.gov.cn、ayzou@cnt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度旅游监管重点工作情况表;

 2、星级饭店省级检查员名单表。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度旅游监管重点工作情况表

__________省级旅游局(章)审批局领导 __________

分类
项目
数量或情况
 
 
市场
治理
规范
工作
情况
合同、广告、价格、购物等专项检查

城市“一日游”等周边游市场治理规范和检查
开展城市 个
检查次数 次
  旅游企业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公示
公示次数 次
涉及企业 个
涉及人员 名
立案查处和媒体曝光的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
数量 个
涉及企业 个
涉及人员 名
 
旅游
标准化
工作
情况
制定实施旅游业地方标准
已 发 布

已 立 项

开展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
试点市县区

试点企业

旅游标准化培训、会议、调研等
开展次数

参加人数
人次
  贯彻
《旅行
社条
例》等
情况
旅行社分社
总数家,其中跨省  家
设立社  家
委托代理
被委托社  家
委托社 家,其中省外 家
旅行社公告
发布  次,其中设立公告次、注销  次
查处挂靠承包
涉及旅行社 家
清理部门 个
查处旅行社
违法违规
处罚旅行社家,其中警告家,停业整顿家,罚款家,吊销家。
罚款金额
总计
万元
 
 
 
 
饭店
管理
工作
情况
 
对标复核检查(单位:家)
饭店星级
五星
四星
三星
二星
一星
合计
现有家数
      
对标检查
      
检查覆盖率%
      
限期整改
      
取消星级
      
绿色旅游饭店(单位:家)
金叶级
      
银叶级
      
新版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宣贯
培训班次

累计培训人数
人次
 
导游
管理
工作
情况
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家
其中省级 家、市级家
导游公司
  家
导游协会 家
其中省级 家、市级家
导游俱乐部和联合体等组织
  家
导游网站个
其中省级 个、市级 个、企业个。


请注意:限期整改饭店须附名单,取消星级饭店须附名单和标牌号。

填报人: 电话:电子信箱: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附件2:

星级饭店省级检查员名单表

  省级旅游局(章)审批局领导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单位和职务
手机
电子邮件
饭店行业
简历
饭店专业
教育培训
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