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关于2011年本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

2020年07月20日20:16:4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于2008年12月31日前)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于2009年12月31日前)。

2. 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需具备所报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

4. 申报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者,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1. 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闭卷笔试方式。

2. 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的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

3. 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4. 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只需参加“外语”科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1年 9月16日(周五)

09:00 - 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 - 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 或 外语

四、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1. 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考生可自行下载。

2. 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五、成绩公布和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自2011年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www.shtourhr.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颁发“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其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并不予补考。

六、考试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近西康路)接受报名材料审核,办理付费手续。具体时间为4月18日(周一)至4月20日(周三),上午 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6:00。

2. 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背面署名)、《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根据报名条件需证明学历者,须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3. 报考费用:

初级导游报考中级导游考试费190元;

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考试费100元。

七、奖励措施

参加2011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导游员,可免予参加2012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八、有关要求

1.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

2.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需参加培训的导游员可联系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见附件2)。

九、联系方式: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纯

联系电话:61322180,61322153

传真:61322171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邮编:200040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