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市、区旅游局,高(经)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局),市直各旅行社: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旅行社存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款
(一)威海市各旅行社可从辖区内开展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的4家银行(名单见附表,排序不分先后)中选择1家银行,并持《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照到该银行指定营业地点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协议书示范文见附件2,供旅行社与银行参考),开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前往银行办理质量保证金相关手续前,先到市旅游局开具《旅行社交存质量保证金确认单》,然后到银行办理。为确保办事效率,可事先拨打银行咨询电话了解旅行社存缴质量保证金的具体要求(4家银行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银行按照不少于一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保证金,中途提取部分改按活期结算利息。利息收入全部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开设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质量保证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持银行出具的质量保证金存款凭证和旅行社与银行签订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威海市旅游局备案。
二、取款
(一)旅行社因:旅行社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质量保证金时,须向威海市旅游局提出申请,威海市旅游局审核合格后出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银行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并按照银行质量保证金存取业务程序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规定的取款金额退还旅行社。
2009年5月1日前成立的旅行社,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期限,从完成重新审核、换发许可证、向银行交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一是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二是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发生此类情形,银行应根据市旅游局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并经与市旅游局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人民法院裁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发生此类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四)银行应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依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划拨单位、划拨数额、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报给旅行社和威海市旅游局。
三、具体要求
(一)旅行社应严格遵守《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存入或补足质量保证金。
(二)2009年5月1日前成立的旅行社,应在威海市旅游局办理清退原质量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到推荐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质量保证金,然后在7个工作日内到威海市旅游局办理换发许可证手续。
整个工作将于11月5日结束,请各旅行社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存入手续。各市、区旅游局也要借此机会,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与管理,对于没有按期完成存入手续、换发许可证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的旅行社,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视为无证经营,并给与警告、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的处理意见。
市旅游局联系人:呼锦红
联系电话:5897121
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我市首批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账户业务
银行名单
l中国工商银行
l中国农业银行
l中国银行威海分行
l中信银行威海分行
发布文号:
各市、区旅游局,高(经)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局),市直各旅行社: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旅行社存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款
(一)威海市各旅行社可从辖区内开展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的4家银行(名单见附表,排序不分先后)中选择1家银行,并持《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照到该银行指定营业地点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协议书示范文见附件2,供旅行社与银行参考),开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前往银行办理质量保证金相关手续前,先到市旅游局开具《旅行社交存质量保证金确认单》,然后到银行办理。为确保办事效率,可事先拨打银行咨询电话了解旅行社存缴质量保证金的具体要求(4家银行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银行按照不少于一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保证金,中途提取部分改按活期结算利息。利息收入全部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开设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质量保证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持银行出具的质量保证金存款凭证和旅行社与银行签订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威海市旅游局备案。
二、取款
(一)旅行社因:旅行社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质量保证金时,须向威海市旅游局提出申请,威海市旅游局审核合格后出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银行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并按照银行质量保证金存取业务程序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规定的取款金额退还旅行社。
2009年5月1日前成立的旅行社,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期限,从完成重新审核、换发许可证、向银行交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一是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二是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发生此类情形,银行应根据市旅游局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并经与市旅游局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人民法院裁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发生此类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四)银行应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依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划拨单位、划拨数额、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报给旅行社和威海市旅游局。
三、具体要求
(一)旅行社应严格遵守《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存入或补足质量保证金。
(二)2009年5月1日前成立的旅行社,应在威海市旅游局办理清退原质量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到推荐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质量保证金,然后在7个工作日内到威海市旅游局办理换发许可证手续。
整个工作将于11月5日结束,请各旅行社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存入手续。各市、区旅游局也要借此机会,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与管理,对于没有按期完成存入手续、换发许可证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的旅行社,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视为无证经营,并给与警告、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的处理意见。
市旅游局联系人:呼锦红
联系电话:5897121
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我市首批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账户业务
银行名单
l中国工商银行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威海市中支行 | 威海市新威路44号 (威海卫大厦斜对面) | 5225272 | 姜治宇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威海市分行营业部 | 威海市青岛北路76号 | 5326332 | 卢英波 |
荣成支行营业部 | 荣成市文化东路119号 | 7572728 | 董永芬 |
文登支行营业部 | 文登市峰山路91号 | 8986032 | 邹芳 |
乳山支行营业部 | 乳山市商业街77号 | 6626550 | 陶海华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威海市分行营业部 | 威海市青岛北路9号 | 5190053 | 邹俊霞 |
荣成支行营业部 | 荣成市伟德大道22号 | 7551794 | 林静 |
文登支行营业部 | 文登市文山路5号 | 8452302 | 刘丽杰 |
乳山支行营业部 | 乳山市胜利街107号 | 6621491 | 倪开见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威海出口加工区支行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69-1号 | 5920377 | 姜鹏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