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2:34:24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发[2008]20号
《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
我省民族地区幅员广阔,拥有众多品位高、吸引力强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是全省旅游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也是建设西部旅游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支撑。加快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农牧民收入,实现旅游增收致富,富民惠民;有利于繁荣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有利于对外开放,转变观念,改善发展环境,促进民族地区稳定与和谐。为加快我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分布范围。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现有5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55个,世居少数民族14个,是全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地方有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和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及峨边彝族自治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等三州三县,另有米易、盐边、平武、石棉、仁和、金口河等6个民族待遇县(区)及98个民族乡。
(二)旅游资源。
我省世界级、国家级旅游资源多数分布在民族地区,仅三州现有3处世界遗产,占全省的60%;4处列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网络》自然保护区,占全省的100%;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全省的45%;5个国家地质公园,占全省的50%;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占全省的33%;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占全省的33%;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占全省的18%;17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占全省的13%。
(三)产业情况。
我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初具规模。阿坝州在九黄机场通航后,客源结构优化,成为我省旅游发展又好又快的地区,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凉山州西昌市成功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带动全州旅游规模实现了突破式增长;甘孜州入境旅游者尤其是欧美旅游者人次在全省位居前列,康定机场正式通航后,潜在优势将加快转变为现实优势。2007年三州接待旅游者2032万人次,占全省11%,旅游总收入为131亿元,占全省11%;接待入境旅游者58万人次,占全省34%;旅游外汇收入1.6亿美元,占全省31%。
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历史发展等原因,我省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条件较差,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旅游资源优势和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旅游产业还未成为主导产业,在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扩大对外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还未充分显现。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富民惠民、建设民族地区小康社会为目标,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独特的生态资源和丰厚的文化资源,把旅游与文化、历史、生态结合起来,加快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促进民族文化繁荣,促进对外开放,促进民族地区环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
在政策法规、战略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旅游投资、市场开发、产品促销、经营服务等领域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2.坚持资源利益共享、富民惠民原则。充分发挥旅游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特点,促进就业、增收致富。发挥旅游惠民作用,建立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协调和处理好政府、旅游开发主体和当地农牧民的利益关系,促进旅游资源就地转化,完善旅游产品,规范旅游服务,满足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
3.坚持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原则。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的方针,尊重民族民俗文化和习惯,抓好自然生态、历史文化、自然和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的保护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有机融合,加快资源科学开发,创新资源开发模式,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原则。旅游发展主动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旅游发展相衔接,加强旅游与交通、建设、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文化、宣传、教育、招商等方面对接与整合,促进旅游产业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2年,三州及其他民族地区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425亿元,占全省17%,与2007年相比翻一番多,增加2.24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以上,接待旅游者达到4330万人次;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142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亿美元,占全省40%;基本建成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其中:阿坝州,实现接待旅游者达1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34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11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3亿美元;建成中国旅游第一州。凉山州,实现接待旅游者达1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81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2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500万美元;建成中国彝族风情最浓的阳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甘孜州,实现接待旅游者达103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00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2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9500万美元;基本建成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核心区。其他民族地区。到2012年,力争旅游总收入在2007年4.5亿元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0亿元。
(四)总体布局。
根据资源特征和开发条件,以旅游线路为依托,围绕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通道三个环节,形成“54321”的规划布局。
5条精品线路:九环线、川西环线、“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香格里拉环线、大小凉山环线;
4大旅游经济区:大九寨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大熊猫生态文化旅游区、香格里拉文化生态旅游区、彝族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区;
3个旅游集散中心:以九黄机场、西昌机场、康定机场为依托建设旅游集散中心;21个重点旅游景区:以九寨沟、邛海、海螺沟等形成比较完善的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景区体系;
10个特色旅游城镇:以九寨沟县漳扎镇、普格县螺髻山镇、丹巴县章谷镇等基本建成民族地区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旅游城镇。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旅游规划与项目策划开发。
1.围绕线路完善旅游规划。科学编制旅游城镇、旅游景区规划,旅游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并加强旅游规划与自然生态保护区、文化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协调。加快修编阿坝州、凉山州、甘孜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善环贡嘎山两小时旅游圈规划体系,加快推进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制定;完善21个重点旅游景区、10个特色旅游城镇的旅游规划编制;启动川西环线旅游要素整合方案制定,编制香格里拉环线、大小凉山旅游环线以及10条精品旅游小环线要素整合方案。加大各级各类文化资源,包括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利用规划力度。推动九环线和“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线路统筹的实施。各级政府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规划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
2.策划和开发重大旅游项目。依托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优势,每年策划、推出3―5个条件好、市场潜力大的重大旅游项目,建立民族地区旅游招商项目库;省、州积极搭建旅游融资平台,实施旅游产业链招商,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投入民族地区旅游产业,逐步健全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实现旅游资本市场供需的有效对接;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推动项目建设和旅游经济区的形成,培育和做大做强旅游骨干企业,促进区域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和整体升级。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旅游交通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规划,加快九黄机场、西昌机场、康定机场等3个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争取开设九黄机场航空口岸,完善康定机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加快稻城亚丁机场、马尔康机场、成都―九寨沟―甘肃哈达铺铁路建设,加快成昆铁路复线立项和开工建设;加快旅游景区、城镇、通道的公路建设,重点加快雅西高速公路、西攀高速公路建设和泸沽湖―亚丁等公路建设,以及康东路、G318―G317连接线改造升级,积极争取中央对G318、G317线改造升级的支持,推动我省民族地区与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周边省区联动发展的旅游交通环线建设。按照《四川省旅游道路建设标准》、《四川省旅游标志标牌设置标准》,完善旅游线路上的旅游标志标牌、旅游服务区、紧急救援及基本医疗设施、安全设施、汽车营地、旅游汽车租赁维修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手机信号全覆盖,完善沿线旅游信息化服务系统。加快旅游景区文化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2.加快旅游城镇建设。按照规划和标准,突出民族地区地域特色文化,加快松潘、盐源、康定等旅游强县建设;完善和提升城镇现代旅游功能,加快建设阿坝州漳扎镇、川主寺镇、日隆镇、耿达镇,凉山州螺髻山镇、泸沽湖镇、雷波黄琅水乡古镇,甘孜州磨西镇、新都桥镇、章谷镇等10个特色旅游小城镇。争取申报一批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
3.加快旅游饭店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发展经济型酒店、汽车旅馆。加快星级饭店的提档升级,突出民族特色,满足游客的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力争建成4家五星级饭店、12家四星级饭店、40家以上经济型酒店和汽车旅馆。
(三)着力打造旅游精品。
1.开发和建设21个精品旅游景区。按照《四川省旅游景区建设标准》,继续完善大九寨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做优“九寨、黄龙”国际品牌;推动建成大熊猫生态文化旅游区,做精“大熊猫”国际品牌;加速建设香格里拉文化生态旅游区,做强“香格里拉”国际品牌;加快建设彝族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区,做响“阳光度假”品牌。以四大旅游经济区为依托,建设精品景区。阿坝州重点建好九寨沟、黄龙、卧龙、四姑娘山、达古冰川、叠溪―松坪沟、川西北黄河大草原、卓克基官寨等8个旅游景区;凉山州重点建好邛海―泸山、螺髻山、溪洛渡―马湖、泸沽湖、会理古城、彝海结盟等6个旅游景区;甘孜州重点建好海螺沟、跑马山―木格措、九龙伍须海、甲居藏寨、稻城亚丁、措普国家森林公园、泸定铁索桥等7个旅游景区。
2.着力建设10条精品旅游小环线。以自然生态和原生性文化为基础,在环境承载范围内,以加强环保、节约资源为重点,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以5条精品线路为主线,重点建设九寨沟―松潘古城生态文化体验旅游线、卧龙―四姑娘山―夹金山生态旅游线、卓克基官寨―桃坪羌寨藏羌文化风情体验旅游线、达古冰川―红原―若尔盖雪山草地红色体验旅游线、西昌邛海―航天城―螺髻山休闲度假旅游线、西昌邛海―泸沽湖阳光体验旅游线、木里?洛克九百里旅游线、海螺沟―跑马山―木格措冰川温泉浪漫休闲旅游线、丹巴甲居―泸定铁索桥康巴风情体验旅游线、香格里拉―太阳谷生态?文化探秘旅游线等10条旅游小环线。
3.围绕“长征丰碑”主题,使红色旅游与民族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紧密结合。以“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为统领,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居民与从业人员三个主体的积极作用,围绕旅游线路的旅游景区、旅游城镇和旅游通道三大环节,规划建设旅游形象、旅游功能和旅游机制,整合旅游线路各方要素,提升旅游线路整体竞争力和吸引力,使红色旅游发展与沿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富民惠民结合起来,使红色旅游成为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推进民族文化旅游建设。
1.保护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大力保护和充分利用民族地区丰厚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民族文化内涵。申报和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强化文化资源对旅游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重视藏、羌、彝等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开展民族地区民间传说和英雄故事的整理编辑和出版工作,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我省民族地区文化风情的歌舞、影视、戏剧作品。
做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基础工作,重点做好藏羌碉楼村寨等遗产的申报,同时做好贡嘎山―海子山―稻城亚丁自然遗产、泸沽湖自然与文化遗产、《康定情歌》和《格萨尔王》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备选工作。
2.开发民族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突出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特色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增加民族文化旅游的魅力和市场竞争力。规划和建设一批民族文化展示场馆、民族文化旅游景区。在民族地区积极推广民族文化体验“五个一”,让游客在文化旅游活动中“游览一个民族村寨,观赏一台民族歌舞,品尝一顿民族风味,购买一件民族商品,过上一次民族节日”。抓住文化部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支持甘孜州围绕康定情歌品牌,打造跑马山国际转山会的机遇,打造民族文化产业长廊,开发系列文化旅游产品。支持专家、学者开展民族文化旅游研究,努力推进理论研究成果的产业化。
3.策划包装一批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大型旅游商演剧目。将民俗、节庆活动打造为特色旅游产品,鼓励发展旅游演艺团体,打造旅游文艺演出品牌。扩大阿坝州《藏谜》、凉山州《火?图腾》、甘孜州《圣洁甘孜?情歌故乡》等民族旅游商演剧目的市场影响力,力争再培育、挖掘一批原生态、高品质民族旅游品牌剧目。
(五)实施牧(农、林)家乐工程。
1.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牧(农、林)家乐。民族村寨、民居是民族本土的基本生产、生活单元。实施民族地区“百千万”牧(农、林)家乐工程,建设好100个特色牧(农、林)家乐示范乡、1000个特色牧(农、林)家乐示范村、10000个特色牧(农、林)家乐示范户,规划布局好一批“藏家乐”、“羌家乐”、“彝家乐”和特色家庭旅馆。抓好富民安康工程、藏区民生工程的落实,实现旅游脱贫致富、富民惠民。每年在三州各选择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县,以牧(农、林)家乐工程为切入点开展旅游扶贫示范工作。
2.促进旅游富民惠民。以政府为主导,整合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和扶贫、以工代赈等政策资源,推进村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分批、分类培训从业人员,提高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技能。以农牧民为主体,按照标准要求,改善民居内部的住房、厨房、卫生间、消防等设施,购置家电设备,改善农牧民的现代生活条件和水平,丰富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牧(农、林)家乐经营与放牧、务农互为补充、互为促进,形成适合自身家庭特点的产业支撑和收入来源。
3.鼓励、扶持民族地区牧(农、林)家乐发展。各级政府要做好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着力帮助解决牧(农、林)家乐小额贷款、税收优惠、道路、通讯、水电、广播电视等问题;对“藏家乐”、“羌家乐”、“彝家乐”和特色家庭旅馆的旅游从业人员,免费培训普通话、外语、卫生健康、烹饪技术、接待礼仪等旅游服务实用知识和基本规范;加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指导,建立民族地区家庭旅游经营的新模式,带动当地居民致富。
(六)开发民族旅游商品。
1.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适应市场需求,设计、生产、包装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挖掘、保护、传承民间手工技艺,重点发展民族手工艺品、土特产品、民族民间生活和节庆用品,促进旅游商品特色化、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
2.规划建设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市场。结合地方商业网点规划,在阿坝州形成8个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在凉山州形成6个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在甘孜州形成6个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
3.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餐饮。完善九环线特色餐饮点布局,提高旅游餐饮点的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川西环线、大小凉山环线、香格里拉环线、“重
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等旅游餐饮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的餐饮品牌。
(七)强化旅游宣传促销。
1.强化旅游品牌和线路营销。围绕九寨黄龙、大熊猫、香格里拉、阳光度假等旅游品牌和5条精品线路,制定民族地区旅游营销规划及宣传促销计划;组织系列特色鲜明、有影响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积极参加国内外旅交会、旅游会展等大型活动;加强网络营销,完善民族地区旅游外文网页建设,开展大型网络宣传推广活动。
2.做大、做响一批民族旅游节庆活动。着重包装策划好阿坝州的国际熊猫节、凉山州的彝族国际火把节和甘孜州的中国康定情歌节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培育成世界性旅游节庆,提高民族地区和我省的美誉度、知名度。
3.推进营销整合。整合政府、旅游企业、航空公司与媒体的营销资源,建立联合促销机制,密切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宣传促销合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联合、市场化运作的宣传促销格局。
(八)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可将景区门票收入作为担保或质押进行融资,积极引入国际国内资本,用于旅游景区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探索实行收费还贷等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参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
2.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旅游人才参与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加强国家级景区和世界遗产地与国际相关组织的人才交流合作。突出抓好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干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旅游执法人员、旅游教育师资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导游、讲解员的普通话和外语培训。
3.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系。重点加强交通、购物、文艺演出、旅行社、导游等综合整治,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游客监督相结合的旅游质量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工商等行政执法垂直管理部门作用,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发挥涉旅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标准指导,加强维权、自律、服务和协调,规范经营,诚信服务,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强化规范服务,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切实维护游客利益。
4.打造安全旅游目的地。完善民族地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景区警务室建设,切实维护旅游景区治安秩序。强化旅游景区安全设施尤其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对旅游交通工具资质、车况和司乘人员管理,抓好高原山地急救,食品卫生监管体系,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和家庭旅馆等场所消防设施建设。完善民族地区自驾车旅游安全服务保障体系。推广旅游者人身财产意外保险。做好索道、游乐等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政策和措施
(一)扶持政策。
1.围绕产业发展特别是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职业教育、医疗卫生、信息化、宣传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和项目扶持力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要增大对民族地区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才培训、旅游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逐年提高投入比重。
3.民族地区旅游企业,包括旅游资源经营性企业、旅游接待企业(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车公司)、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享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旅游企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中培育旅游骨干企业的财税、金融、土地、产业、交通运输、奖励等扶持引导政策。
4.开展直通车服务,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凡符合规划的民族地区旅游企业的项目审核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在规定时间内优先办理项目审核事项。
5.积极开展全省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交流。注重本土旅游人才培养,重点支持三州办好旅游职业学校,开展旅游支教活动。根据民族地区的需求,每年选派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熟练、能力突出的干部开展双向交流挂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6.对重点旅游景区可以授权景区管理机构代行县级政府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景区内相关事务。
(二)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
民族地区旅游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是推动当地旅游发展的责任主体,各州、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加强领导,推动发展。
省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帮扶、指导。
2.目标考核。
要把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健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评价考核制度。民族地区州、县(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上下联动,把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中的8个方面25个类别60个具体项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计划,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任务分解表落实项目、细化任务、平衡资金、明确责任,积极实施,确保成效。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主要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2《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
是今后五年指导我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规划》贯彻落实,加快我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
一、五年总体目标任务
《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将我省民族地区基本建成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规划》实施的主要任务:8个方面、25个类别、60个具体项目。
(一)“旅游规划”任务。完善3个州旅游总规、21个景区规划、10个城镇规划、14条线路产品规划和包装旅游项目等项目。
(二)“旅游基础设施”任务。建设和完善机场、铁路、公路、旅游城镇、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
(三)“打造旅游精品”任务。建设21个精品旅游景区、10条精品旅游小环线,发展红色旅游等项目。
(四)“民族文化旅游建设”任务。世界遗产申报与备选工作、推广民族文化体验“五个一”工程、策划包装旅游商演剧目等项目。
(五)“实施牧(农、林)家乐工程”任务。在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牧(农、林)家乐工程项目。
(六)“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任务。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商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等项目。
(七)“宣传促销”任务。旅游品牌和线路营销、民族旅游节庆活动等项目。
(八)“优化发展环境”任务。人才队伍建设、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安全旅游目的地等项目。
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分期分批分重点实施。2008年正式启动《规划》,前三年为建设实施年,后两年为完善提升年,五年内完成《规划》总体目标。
二、责任落实
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是《规划》的实施主体,省直各部门根据职能帮扶、指导《规划》的实施。
(一)地方政府责任。
市(州)、县(市、区)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负责本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和项目的实施,按期完成相关任务。
(二)省直有关部门责任。
1.省民委: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协调项目、资金、政策落实。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支持统筹民族地区旅游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衔接,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红色旅游等项目资金给予倾斜。
3.省经委:负责指导帮助开发民族文化旅游商品。
4.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旅游职业教育发展和人才培训等工作。
5.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帮助按照规划加大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增加旅游公益性项目的扶持力度。
6.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帮助按有关规定,将民族地区旅游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保障用地;指导支持民族地区地质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重要景区地质灾害的防治。
7.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风景名胜区和城镇规划的编制与完善;推进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建设;加快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和备选工作。
8.省交通厅:负责指导支持民族地区旅游通道的公路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交通安全等工作。
9.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负责指导帮助实施民族地区牧(农)家乐工程等工作。
10.省林业厅: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开发,指导帮助实施民族地区林家乐工程,推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业发展。
11.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的旅游商品市场及网点建设。
12.省文化厅、文物局:负责指导民族地区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申报和备选工作;帮助策划打造一批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大型旅游商演剧目和旅游节庆活动等,丰富弘扬民族文化内涵,充实文化项目。
13.省旅游局: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线路产品规划编制;旅游标准化创建指导、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人才培训等工作。
14.省环保局: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发展,监督民族地区旅游景区、城镇、通道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建设工作。
15.省宗教局: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宗教方面涉及旅游有关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16.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帮助抓好民族地区旅游安全监管。
17.省招商引资局:负责指导帮助包装推出民族地区重大旅游项目,开展旅游招商引资推介活动。
18.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旅游景区、城镇、通道的通信设施建设。
19.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帮助民族地区旅游对外宣传工作。
20.省扶贫办:负责指导帮助开展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工作,探索建设旅游扶贫示范区。
三、2008年工作重点
重点抓好6个方面,28项任务。
(一)做好12项规划任务。修编3个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制定1条旅游线路(九环线)要素整合方案;完善3个旅游城镇(漳扎镇、螺髻山镇、磨西镇)规划;包装策划3个重大项目;完成1条旅游线路(九环线)统筹,启动1条旅游线路(“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实施。(三州政府负责实施;省建设厅、旅游局等帮扶指导)
(二)抓好3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开设九黄机场航空口岸,完善康定机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启动成都―九寨沟―甘肃哈达铺铁路前期工作。(三州政府负责实施;省交通厅、成都铁路局等帮扶指导)
(三)启动1个工程。即民族地区“百千万”牧(农、林)家乐工程,2008年争取启动建设20个特色牧(农、林)家乐示范乡,其中阿坝州8个、凉山州6个、甘孜州6个;启动建设200个特色牧(农、林)家乐示范村,其中阿坝州80个、凉山州60个、甘孜州60个;启动建设2000个特色牧(农、林)家乐示范户,其中,阿坝州800个、凉山州600个、甘孜州600个。(三州政府负责实施;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食品局、旅游局等帮扶指导)
(四)开展3项活动。即民族文化体验“五个一”活动、干部开展双向交流挂职活动、旅游人才培训活动。(三州政府负责实施;省文化厅、旅游局、新闻办等帮扶指导)
(五)搞好3个节庆。即阿坝州的国际熊猫节、凉山州的彝族国际火把节和甘孜州的中国康定情歌节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三州政府负责实施;省林业厅、文化厅、旅游局、新闻办等帮扶指导)
(六)建设6个旅游精品。重点完善黄龙、邛海―泸山、海螺沟等3个精品旅游景区,打造完善漳扎镇、磨西镇、螺髻山镇等3个特色旅游小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