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5年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4:50:51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05]100号

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自2004年1月在我省五大旅游区正式启动以来,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各成员单位和景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抓旅游健康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在保护旅游资源和设施,维护旅游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开展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把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引向深入,省政府决定在警民共建工作的基础上引入军队、人武部及民兵应急分队,形成军警民共建工作格局并将共建工作由五大精品旅游区延伸到全省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旅游区。为切实贯彻落实2005年我省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各项工作,现将《2005年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5月20日

2005年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要点
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自2004年1月在五大旅游区正式实施以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群体性事件、抢险救灾、维护景区良好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省军区政治部作为省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办公室副组长单位加入,我省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办公室由此拓展为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省级共建单位和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重点抓好“两扩大”、“两落实”和“一转变”工作(警民共建扩大为军警民共建;五大精品旅游区扩大到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部分旅游区。共建活动由黄金周为重点向黄金周和日常管理兼顾转变),进一步落实共建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推动我省旅游景区共建安全文明工作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是省政府主要领导倡导和推动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我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内容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和第二届四川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推进“三个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驻川军、警部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军警民共建工作对加快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树立四川旅游良好形象的重要作用。抓好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是规范建设和谐四川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建设和谐四川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是营造建设和谐四川文化氛围的具体体现,是筑牢建设和谐四川安定局面的重要保证,也是为游客建立和谐旅游环境的具体措施。

二、高度重视,狠抓组织机构落实
建立健全军警民共建办组织机构,是搞好军警民共建工作的组织保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军警民共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尤其要做好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要建立健全军警民共建协调机制,制定军警民共建工作制度,尤其是今年纳入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的市(州)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快在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承担军警民共建工作的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解决工作经费。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和人并在5月底前报省军警民共建办。
各级军警民共建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在抓好黄金周和重要节庆、重要时段工作的同时,兼顾旅游区的日常安全文明共建工作,营造“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扩大共建工作范围,全面推动共建工作
为普遍提升我省旅游区安全服务水平,为游客创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省政府决定将共建工作由五大旅游区延伸到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部分旅游区并由原来的8个旅游区增加到21个市(州)的62个旅游区。各级政府要把建立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情况作为双拥模范城市和精神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建立起来的机制优势和经验优势,把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作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当地经济建设一起来抓。进一步加强与驻川军警部队的沟通联系,利用科技、教育资源开展拥军活动,帮助部队培养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支持部队搞好工作、生活和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官兵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开展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各驻川军、警部队要大力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在圆满完成军事任务的同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活动,切实发挥好军队的纽带作用,协调和调动预备役力量,主动服务于驻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承担起旅游景区及沿线森林资源保护、治安环境治理、打击犯罪、处置突发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军政军民团结、社会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五大旅游区要总结经验,继续做好军警民共建工作;新加入的旅游区要借鉴已有经验,认真准备,积极开展军警民共建工作。各旅游区要为军警民共建工作的开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开展军警民共建工作创造条件。

四、突出重点,狠抓旅游安全稳定
营造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是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和军警民共建办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涉旅安全工作,把旅游安全稳定作为共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各级军警民共建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能不断加强源头管理,避免旅游景区开发、旅游设施建设由于设计、施工、设备原因引发的事故隐患,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要加强旅游区公路建设的监督和养护管理,切实维护好旅游沿线和旅游区的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经营、超速、超载行车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旅游区环境卫生和餐饮食宿卫生监督工作;严格监管旅游区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要组织军、警、民结合共建工作制订安全预案,加大对游客集中、易出问题的重点场所、路段的巡查和排查力度;加强对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的演练,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旅游资源
要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就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各级政府要坚持对旅游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旅游区的指导,着眼于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者协调统一。
各级军警民共建办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循“规划是前提,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大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管和治理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监督检查旅游区规划执行和建设情况,查处旅游区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区沿线企业生产排污情况的检测,查处超标排放污染旅游区和周边环境以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灾火警业务培训,搞好巡山护林,严防旅游区内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尤其在春节、“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暑假旅游高峰期要增加军警力量,加大值勤巡逻的力度,科学疏散游客,有效保护旅游区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好旅游区的正常秩序。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旅游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军警民共建办和景区要以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为契机,结合创建国家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全面推动旅游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诚信经营,游客至上”的服务意识,抓好文明礼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旅游服务。根据游客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服务,以优质服务、文明行为塑造旅游区良好的文明形象。围绕心系游客、方便游客制订具体措施,为游客提供导游咨询、医疗急救、卫生饮水服务,积极为游客排忧解难,提高旅游区经营管理水平,把旅游区作为展示部队良好形象、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游客营造一个舒适、温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七、加强调查研究,改善工作方法,不断开创军警民共建工作新局面
各级军警民共建办要加强对军警民共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共建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共建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军警民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工作汇报和总结制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做好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军警民共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事迹,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鼓励后进,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营造良好的军警民共建工作氛围和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的良好局面。

附件: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名单(略)
四川省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