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办字[200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21世纪第一个“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今年的国庆节,恰逢中秋节。为了让各地来浔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顺心如意的旅游黄金周,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会议协调办公室和省假日旅游协调办公室的有关部署与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意义
?旅游黄金周是在1999年9月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休假日并调整双休日后形成的长达7天的长假。黄金周旅游对我国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和意义,国办发(2000)46号文件已经作了高度概括,这就是:“‘黄金周’假日旅游推动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城市出租汽车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以及一些地区特色经济的形成”。
?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工作,还有以下三个方面特殊的作用和意义:一是为国庆和中秋两个佳节添彩,为最近一段时间我国接连不断的重大喜事添喜,进一步凝聚民心,激扬民气;二是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我国对外经贸及入境旅游业遇到新困难的形势下,争取在扩大内需、刺激国内居民消费、发展国内旅游方面打一个新的漂亮仗;三是今年的“十一”黄金周,处在全国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处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中,其组织协调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应该有新的提高。
?全市旅游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应该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扬不畏艰苦、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为九江旅游业夺取21世纪“开门红”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全面部署“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假日旅游协调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假日旅游工作的办公室,在市旅游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市假日旅游进行统一部署和综合协调;各组成单位要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共同完成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市各重点旅游县(区)和庐山风景名胜区,必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00)46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尚未建立的,必须在9月20日前组建机构,并于9月25日前将成立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文件报市假日办。
?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及时召开由全体组成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十一”黄金周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各地要重点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交通和住宿设施的组织安排和应急预案,重点旅游景区的环境整治、景区扩容和游客分流预案。
?三、坚持“安全第一,秩序第二,效益第三”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
?全国假日办在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提出的“安全第一、秩序第二、效益第三,争取实现安全、秩序、效益三统一”的指导思想,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得到了认真贯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各地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必须继续坚持。
?市假日办决定于9月25日至28日组织旅游、公安、交通、劳动、消防、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特别是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的大众娱乐场所,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地旅游假日协调机构要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万无一失。
?各地、各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救援工作体系,制定“十一”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认真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必须在最快时间内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市假日办;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和严肃处理。
?四、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我市旅游市场在“创优”活动中,通过“五大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十一”黄金周中,各地、各单位要运用在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中取得的新经验,进一步加大对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发展“五大整治”的成果。
?黄金周期间,市假日办将要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到各地、各景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曝光,严肃处理。
?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在“十一”黄金周之前和假日期间必须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监察大队在假日期间要坚持在一线,严格执法,及时处置游客投诉及旅游质量问题。
?各旅游接待单位在接待服务过程中,要主动热情,诚实守信,规范服务。旅游企业要坚持“先收费、后接待”的原则,不得发生因企业合同纠纷而采取扣留“人质”的不法行为;如有违反,对责任者和企业的领导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要认真抓好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的工作。各地、各单位在9月20日前必须在游客集散场所的显要位置标示市假日办旅游投诉电话号码。
?五、加强旅游宣传报道工作,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市、县两级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是各地、各单位为“十一”黄金周所做的准备工作和假日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情况,表彰先进事迹,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烘托“十一”黄金周欢乐祥和的气氛,凝聚人心,唱响主旋律。
?各重点旅游县(区)和旅游景区景点要认真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逐级报送有关旅游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新闻单位发送。各地、各单位都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形成市、县、接待单位三级统计工作体系。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及各种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六、健全假日旅游值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理各种急难问题和突发事件。
?“十一”黄金周期间:即:9月30日12时至10月8日12时,市、县两级假日办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与组成单位之间的电话联系要保持畅通。
?市假日办值班电话:8225571
?旅游投诉电话:8225571
?旅游统计电话:8118465、8118468(传真)
?各县(区)和庐山假日办在9月25日前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传真报市假日办(传真号码:8118468)
?各地、各单位贯彻本《通知》的情况,请于9月28日前传真报市假日办。
特此通知
二OO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