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2020年07月21日20:50:59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公告2009年第58号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