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和探讨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的关系,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为创新发展服务,在今年4月开展的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征文活动基础上,我局定于2011年12月9日在北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本次活动由我局主办,知识产权出版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论文集》首发式;
(二)学术交流:有关方面负责人、知识产权领域专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征文作者代表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专题演讲和讨论。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2— 3人;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2— 3人;各有关单位代表;征文作者代表等。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用自理,本市代表不安排住宿。
三、报名报到事宜
请于12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至知识产权出版社。
外地代表于12月8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信息路6号,电话总机:010— 62983355)。
本市代表于12月9日8∶00— 8∶50报到(当日8∶00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有班车前往会议地点)。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报名回执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报名回执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和探讨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的关系,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为创新发展服务,在今年4月开展的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征文活动基础上,我局定于2011年12月9日在北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本次活动由我局主办,知识产权出版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论文集》首发式;
(二)学术交流:有关方面负责人、知识产权领域专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征文作者代表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专题演讲和讨论。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2— 3人;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2— 3人;各有关单位代表;征文作者代表等。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用自理,本市代表不安排住宿。
三、报名报到事宜
请于12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至知识产权出版社。
外地代表于12月8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信息路6号,电话总机:010— 62983355)。
本市代表于12月9日8∶00— 8∶50报到(当日8∶00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有班车前往会议地点)。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报名回执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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