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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烟草行业新进复退军人岗前培训若干规定》(国烟科[2003]665号ぉ和《的补充规定》(国烟人[2005]63号ぉ精神,加大烟草行业新进复退军人岗前培训的力度,提高复退军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复退军人录用考试及第二期烟草行业新进复退军人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用考试
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凡要进入烟草行业的复退军人,必须参加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统一标准的录用考试。
1.录用考试时间:3月19日(星期六ぉ。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综合(基本常识、时事政治ぉ。
3.考试内容:以国家全日制初中、高中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中,初中部分占60%、高中部分占40%。
4.为保证录用考试的公正性,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统一建立考试题库,其他单位不得另行组卷考试。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录用考试。
5.录用考试合格者,取得录用资格,方能参加烟草行业新进复退军人岗前培训.
二、培训对象
烟草行业新进复退军人,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通过烟草行业录用考试的各单位新接收的退役士兵。具体包括:拟安置在工业、商业生产经营一线的;拟安置在生产辅助业、服务业及其他岗位的所有复退军人。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形式
培训班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使用统一的培训教材。
本期培训内容主要是烟草专卖基本知识、卷烟生产基本流程、市场营销技巧及基本常识等。
培训形式为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培训时间:2005年4月—7月,共计480学时。具体开学时间,由送培单位与培训单位商定后,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备案。
培训费用:每人每期4000元(包括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实习费等ぉ。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烟草行业新进复退军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确定的培训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五、考核与发证
在培训结束时,学员培训成绩和操行考核均须达到及(合ぉ格以上成绩,方准予结业,并颁发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验印的“岗位培训证书”。
学员须持“岗位培训证书”,回到送培单位申报参加相应工种及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取得“岗位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学员,方可上岗。
六、有关要求
1.录用考试和岗前培训工作,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检查监督;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负责组织、管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统一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录用考试。
(1ぉ有条件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均可设立考场,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技术培训中心统一印制考试卷,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指定的培训单位派人员赴考场监考。
(2ぉ不设考场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要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集体赴就近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考场参加入学考试。
3.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人事部门,要在3月4日前,确定是设立考场还是到外省考场考试及参加考试人数,一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以便确定考试人数和安排考场。
4.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的承担本期复退军人岗前培训任务的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ぉ、中烟工业公司人事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培训单位。并于3月4日前,将《烟草行业复退军人录用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ぉ及所选定的培训单位,一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联系人: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动司教育培训处张凡;电话:010-63605561;传真:010-63605704ぉ。
二○○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烟草行业复退军人录用考试报名表
录用考试日程安排及各培训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