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2020年07月22日16:20:59

律师回答

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同普通人一样,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所以,分割的关键是如何认定离婚时军人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