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23:59:1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4]82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2号ぉ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