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准备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公证机构依法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