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作为第一继承人么

2020年07月28日17:22:40

律师回答

正常情况下,儿媳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能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如果是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这种情况下,儿媳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1)在经济上对公、婆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公、婆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