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这些: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