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

2020年07月29日21:49:00

律师回答

享有居住权的房产是不能抵押的。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抵押已经超过了日常生活的需要,因此,享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能够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当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也就是抵押人必须对设定抵押的房屋具有所有权。而居住权人享有的权利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权利,本质上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只对房屋的使用价值具有权利,而无权支配房屋的交换价值,因此也不能以其享有居住权的房屋抵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