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是多长时间

2020年07月29日21:48:08

律师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三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没有限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强制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