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是否专属管辖范围

2020年08月04日09:22:42

律师回答

是的。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