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专利复审决定的救济有什么

2020年08月07日02:55:29

律师回答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