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工程承包合同按当事人真实意思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没有载明承包期限,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没有载明期限视为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