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2020年08月18日15:36:38

律师回答

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