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养老保险金能分割吗

2020年08月26日10:00:57

律师回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离婚时能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