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当事人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