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撤销权适用的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依照《合同法》规定,是一年。
2、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所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另外,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